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05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抚交综合罚决〔2023〕089号 | 秦皇岛宁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 | 《河北省公路条例》(2022年施行)第六十二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5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10000元 | 2023-10-30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2 | 抚交综合罚决〔2023〕090号 | 李高峰 |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施行)第四十一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33项裁量阶次为轻微 | 2000元 | 2023-10-3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3 | 抚交综合罚决〔2023〕091号 | 秦皇岛燕东石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20施行)第六十条第(二)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46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2000元 | 2023-11-0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4 | 抚交综合罚决〔2023〕092号 | 许洪海 |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施行)第四十一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33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3500元 | 2023-11-0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5 | 抚交综合罚决〔2023〕093号 | 秦皇岛市轩亿得运输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 25000元 | 2023-11-03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6 | 抚交综合当罚决〔2023〕094号 | 鞍山市昊博运输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和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1000元 | 2023-11-02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7 | 抚交综合罚决〔2023〕095号 | 陈少影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 500元 | 2023-11-03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