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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05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3-11-06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fnqjtj/1699595775696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05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抚交综合罚决〔2023〕089号

秦皇岛宁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

《河北省公路条例》(2022年施行)第六十二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5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10000

2023-10-30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

抚交综合罚决〔2023〕090号

李高峰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施行)第四十一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33项裁量阶次为轻微

2000

2023-10-31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3

抚交综合罚决〔2023〕091号

秦皇岛燕东石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20施行)第六十条第(二)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46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2000

2023-11-01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4

抚交综合罚决〔2023〕092号

许洪海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施行)第四十一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33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3500

2023-11-01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5

抚交综合罚决〔2023〕093号

秦皇岛市轩亿得运输有限公司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25000

2023-11-03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6

抚交综合当罚决〔2023〕094号

鞍山市昊博运输有限公司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和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1000

2023-11-02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7

抚交综合罚决〔2023〕095号

陈少影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24项轻重等级为一般

500

2023-11-03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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