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我区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23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3〕21号)和《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区财政局对抚宁区民政局、抚宁区发改局、抚宁区城管局、抚宁区科工局、抚宁区市场局、抚宁区坟坨镇、抚宁县骊鑫粮食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抚宁县骊谷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秦皇岛金杉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9家单位2022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检查监督。现就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结果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6家行政事业政府会计准则均能依照执行,未发现“三公”经费超标情况,均建立了内控制度,但各单位在账务处理、资产管理和内控执行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账务处理方面。存在会计科目不规范、缺少报销明细和说明,以及缺少负责人签字的情况。
2、资产管理方面。存在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未建立台账、固定资产报废未及时销账等情况。
3、内控执行方面。发现内控制度不完善、缺少合同管理条纹,执行标准不明确等问题。
(二)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2家国有企业抚宁区骊鑫粮食运营有限公司和抚宁区骊谷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会计核算,不存在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以及未按照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的情形,未发现债务风险。但经过核查,发现2家公司未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三)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金衫会计是否有参与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纪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违法情况:无。
2.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是。
3.金杉会计及委托客户的会计信息质量是否达标:均已达标。
4.金杉会计不存在违规执业的情况。
二、整改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下达了检查意见书,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截至9月底,2家企业按要求建立了内控制度,完成了整改;截至10月25日,6家行政事业单位均已完成了整改。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