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抚交综合罚决〔2023〕109号 | 秦皇岛宸晟商贸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冀C36601、冀B86MV挂)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 20000元 | 2023-11-2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2 | 抚交综合罚决〔2023〕110号 | 秦皇岛宸晟商贸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冀C76163、冀B96PW挂)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 20000元 | 2023-11-2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3 | 抚交综合罚决〔2023〕112号 | 傅宜满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 25000元 | 2023-11-2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4 | 抚交综合罚决〔2023〕113号 | 李利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4项裁量阶次为较重 | 10000元 | 2023-11-24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5 | 抚交综合罚决〔2023〕114号 | 李利 |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2年修正)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6项裁量阶次为较重 | 2000元 | 2023-11-24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6 | 抚交综合罚决〔2023〕116号 | 李培臣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4项裁量阶次为较重 | 10000元 | 2023-11-24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