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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03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3-12-01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fnqjtj/1701391827457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03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抚交综合当罚决〔2023〕117号

绥中县鑫诚运输车队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第六十三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5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3000

2023-11-28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

抚交综合当罚决〔2023〕118号

海城市乾明普通货运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23年施行)第三十一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54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1000

2023-11-28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3

抚交综合罚决〔2023〕119号

付秀英

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施行)第四十一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333项裁量阶次为轻微

2000

2023-11-30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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