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未做出任何处罚。
特此说明。
抚宁区司法局
2025年1月3日
发布时间: 2025-01-03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示 索引号:fnqsfj/1742264104423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未做出任何处罚。
特此说明。
抚宁区司法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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