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31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冀0306交罚罚决字〔2025〕306号 | 张志辉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处罚款贰仟元整 | 2025/10/22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2 | 冀0306交罚罚决字〔2025〕307号 | 张永军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处罚款壹仟元整 | 2025/10/23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3 | 冀0306交罚罚决字〔2025〕308号 | 滦县旭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较重 | 处罚款伍仟元整 | 2025/10/24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4 | 冀0306交罚罚决字〔2025〕309号 | 秦皇岛宸悦运输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较重 | 处罚款伍仟元整 | 2025/10/24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5 | 冀0306交罚罚决字〔2025〕313号 | 李绍贵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 处罚款贰万元整 | 2025/10/28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6 | 冀0306交罚罚决字〔2025〕315号 | 张绍杰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处罚款壹仟元整 | 2025/10/28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7 | 冀0306交罚罚决字〔2025〕316号 | 郝金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处罚款叁仟元整 | 2025/10/28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8 | 冀0306交罚当罚决字〔2025〕310号 | 葫芦岛市双赢运输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处罚款叁仟元整 | 2025/10/24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9 | 冀0306交罚当罚决字〔2025〕311号 | 本溪海量物流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处罚款贰仟元整 | 2025/10/27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10 | 冀0306交罚当罚决字〔2025〕312号 | 青龙满族自治县博瑞运输有限公司 |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六十三条第一款,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6项裁量阶次为轻微 | 处罚款壹仟元整 | 2025/10/27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11 | 冀0306交罚当罚决字〔2025〕314号 | 秦皇岛昱璇物流有限公司 |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六十三条第一款,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6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 处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 2025/10/27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12 | 冀0306交罚当罚决字〔2025〕317号 | 商丘市富茂物流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处罚款壹仟元整 | 2025/10/29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13 | 冀0306交罚当罚决字〔2025〕318号 | 绥中县兴绥运输车队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处罚款壹仟元整 | 2025/10/30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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