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1月15日至1月21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冀0306交罚〔2026〕5号 | 鲁德宏 | 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第四十五条,参照《河北省交通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3项裁量阶次为轻微的 | 处罚款伍仟元整 | 2026/01/16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2 | 冀0306交罚〔2026〕6号 | 姚军华 |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74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处罚款贰万元整 | 2026/01/16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3 | 冀0306交罚〔2026〕7号 | 王宏伟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 处罚款贰万伍仟元整 | 2026/01/19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