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1月22日至1月28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冀0306交罚罚决字〔2026〕11号 | 刘振奎 |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 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 年修订)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参照 《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 )》第 54 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 处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 2026/01/2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时间: 2026-01-27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后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fnqjtj/1769495095771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1月22日至1月28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冀0306交罚罚决字〔2026〕11号 | 刘振奎 |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 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 年修订)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参照 《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 )》第 54 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 处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 2026/01/21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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