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2月2日至2月8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事由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 | 决定日期 | 实施机关 |
1 | 冀0306交罚当罚决字〔2026〕16号 | 辽阳凯泽运输有限公司 |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 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第 24 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处罚款贰仟元整 | 2026/02/06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2 | 冀0306交罚罚决字〔2026〕17号 |
张冬梅 |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 年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一)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第 37 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 处罚款叁万元整 | 2026/02/08 |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

冀公网安备 13032302000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