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秦皇岛市政府

抚宁区人民政府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后公示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2026年3月9日至3月15日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事后公示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索引号:fnqjtj/1773643503665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事由

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决定日期

实施机关

1

0306交罚罚决字〔202622

刘小安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 年修订)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参照

《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第 54 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处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2026/03/9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2

0306交罚罚决字〔2026〕23号

建昌县长源运输车队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 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第 24 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处罚款贰万元整

2026/3/9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3

0306交罚罚决字〔2026〕24号

李世俊

涉嫌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 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第 24 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处罚款肆仟元整

2026/3/10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4

0306交罚罚决字〔2026〕25号

李守卫

涉嫌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 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第 24 项裁量阶次为较重

处罚款壹万元整

2026/3/10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5

0306交罚罚决字〔2026〕26号

梅思雨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 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第 24 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处罚款贰万伍仟元整

2026/3/10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6

0306交罚罚决字〔2026〕27号

李明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较重

处罚款伍仟元整

2026/3/10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7

0306交罚罚决字〔2026〕28号

李月朋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 )》第54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处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2026/3/10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8

0306交罚罚决字〔2026〕29号

周福岳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24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处罚款贰万元整

2026/03/11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9

0306交罚罚决字〔2026〕30号

李月朋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 )》第54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处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2026/03/11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10

0306交罚罚决字〔2026〕31号

范春青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修订)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参照

《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54项裁量阶次为严重

处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2026/03/12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11

0306交罚当罚决字〔2026〕32号

 

秦皇岛良运运输有限公司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 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

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第 24 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处罚款壹仟元整

2026/03/12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12

0306交罚当罚决字〔2026〕33号

秦皇岛博利运输有限公司

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 年施行)第六十八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

罚裁量权基准(2024 年版)》第 24 项裁量阶次为一般

处罚款贰仟元整

2026/03/12

秦皇岛市抚宁区交通运输局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