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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1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索引号:19579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冀财非税〔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省、市减税降费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财政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收费政策管理,认真抓好落实。

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冀财非税〔2021〕3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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