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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发布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1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索引号:19580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冀财非税〔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省、市减税降费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政策、财政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加强收费政策管理,认真抓好落实。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冀财非税〔2021〕5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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