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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核定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 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2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抚发改发[2021]42号  索引号:20927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市发 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核定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教体局:

现将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核定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秦发改价格2021606)转发给你,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核定我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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