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转发<关于重新明确教育考试和培训等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区教体局:
现将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转发<关于重新明确教育考试和培训等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秦发改价格〔2021〕608号)转发给你,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将相关收费的贯彻执行情况形成文字资料于12月底前上报至发改局价格科,电子版发送至fnfgjjgk@126.com,联系电话:7169270。
附件: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转发<关于重新明确教育考试和培训等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