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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卫生健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2-28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索引号:fnqwsyjhsyj/1703819282269

秦皇岛市抚宁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

名称

收费主体

政策依据

收费范围和对象

征收方式

 

减免规定

计量  单位

收费标准

1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费

医疗卫生单位

国卫明电2020〕376号,     冀财非税〔2020〕14号,      冀发改公价〔2022〕727号

申请新型冠状病毒检测人员

网上缴费

/人、

/5人、元/10

最高限价13/人份、最高限价3.4/5人和10人混检

2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抚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财税〔2020〕17号,      冀财税〔2020〕15号,        冀发改公价〔2020〕583号

疫苗生产企业

网上缴费

/支

10元/支

3

预防接种服务费

预防接种单位

财税[2016]14号,

财综[2008]47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

冀价行费[2016]99号,

冀发改公价[2020]583号

申请疫苗预防接种人员

网上缴费

/支

25元/支

                                    

监督举报电话:0335-668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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