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秦皇岛市政府

抚宁区人民政府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知识:十三、化学事故防护常识

发布时间: 2016-08-23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突发公共事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0304

 十三、化学事故防护常识

1.常见的危险化学品

常见的危险化学品有:液化气、管道煤气、香蕉水等油漆稀释剂、汽油、苯、甲苯、甲醇、氯乙烯、液氯(氯气)、液氨(氨、氨水)、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氟化氢、过氧化物、氰化物、黄磷、三氯化磷、强酸、强碱、农药杀虫剂,等等。

2.危险化学品引起的伤害

刺激眼睛    损伤呼吸道       灼伤皮肤    麻痹神经

燃烧爆炸    流泪致盲胸闷窒息   溃疡糜烂

头晕昏迷    物毁人亡

3.化学事故的防护

①呼吸防护:在确认发生毒气泄漏或袭击后,应马上用手帕、餐巾纸、衣物等随手可及的物品捂住口鼻。手头如有水或饮料,最好把手帕、衣物等浸湿。最好能及时戴上防毒面具、防毒口罩。

②皮肤防护:尽可能戴上手套,穿上雨衣、雨鞋等,或用床单、衣物遮住裸露的皮肤。如已备有防化服等防护装备,要及时穿戴。

③眼睛防护: 尽可能戴上各种防毒眼镜、防护镜或游泳用的护目镜等。

④撤离:判断毒源与风向,沿上风或侧上风路线,朝着远离毒源的方向迅速撤离现场。

⑤洗消:到达安全地点后,要及时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流动的水冲洗身体,特别是曾经裸露的部分。

⑥救治:迅速拨打 "120" ,将中毒人员及早送医院救治。中毒人员在等待救援时应保持平静,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加重心肺负担致使病情恶化。

4.如何预防化学事故

①了解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不盲目操作,不违章使用。

②妥善保管身边的危险化学品,做到标签完整,密封保存,避热避光,远离火种。

③居室内不要存放危险化学品。

④乘坐车、船、飞机不要携带危险化学品。

⑤室内积聚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过高时,应按应对燃气泄漏办法处置。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