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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21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突发公共事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5474

 

 

                                 抚政办字〔201954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21

 

 

 

 

 

 

 

秦皇岛市抚宁区

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防控体系,形成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的工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切实维护政府信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举借政府隐性债务的机关、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等(以下简称“债务单位”)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隐性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并需采取应急措施应对的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称政府隐性债务是指我区2014年之后形成的融资平台隐性债务(包含政府承诺偿还的融资平台隐性债务、政府提供担保的隐性债务)、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包含政府投资基金、股权融资计划、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建设资金、应付工程物资款、其他政府支出事项)。

(三)工作原则

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信息共享、集中决策、协调配合、加强预警、及早应对、措施得力、维护稳定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依法合规,尊重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组织领导

由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当出现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时,转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由区长任组长,副区长任副组长。财政局、金融办、审计局、发改局、国资委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债务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二)单位职责

1、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相关事项,及时了解债务风险情况并向区政府报告,牵头制定、印发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发生债务风险事件时,配合研究制定化解风险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风险化解责任。

2、财政局履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建立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向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债务风险情况,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

3、审计局负责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明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金融办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5、国资委办负责定期梳理区属国有企业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举借债务或使用债务资金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分期偿债计划和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指导和帮助区所属国有企业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及时向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落实处置国有资产偿还到期债务相关工作。

6、债务举借单位是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按规定管理债务项目和债务资金,向主管部门、财政等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接受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监测及信息报告

各债务单位要指派专人归口负责本单位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按月报送相关债务信息,对本单位债务风险实行动态监测,定期排查风险隐患,从而提前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状况,对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债务本息、可能出现债务风险问题应当提前2个月以上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专题报告;发生突发或重大情况,力争在事发后半小时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报告方式一般采取书面报告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的方式。报告的内容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政府性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财政局要按季做好统计分析,通过债务率、偿债率、债务逾期率等风险指标,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时间段进行重点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提示债务单位进行处理。按季向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报告预警结果。对债务单位可能出现债务风险问题应当在收到债务单位的专题报告后立即分析研究,对可能发生风险事件的时间、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作出预测,及时向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要及时进行研究,决策应对风险的具体措施,视具体情况提出是否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议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区政府按全市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财政局。

(二)防范措施

1、强化债务管理,控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杜绝政府举债负面清单事项发生,妥善处理好发展与控债的关系,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科学推进PPP项目,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

2、提升偿债能力,降低债务风险。增强抚宁区自身造血能力,逐步增强财政综合实力。提升土地整理效率,加大土地供给速度,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增强债务偿还能力。建立中长期财政规划,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增加企业盈利收入,逐步降低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3、妥善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认真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确保政府隐性债务在化债期限内消化完毕。

四、债务风险事件级别

按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一级(特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四个等级。当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照较高一级处置,防止风险扩散;当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按照升级后的级别处置。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由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按以下分类来确定债务风险事件级别: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确定为一级债务风险事件:

财政或其他债务单位通过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或其他债务单位统筹各类资金仍无法足额偿还当年到期政府隐性债务本息,债务本息违约金额占当年应偿还债务本息50%以上,且因偿还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导致全区债务风险失控,认定为一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确定为二级债务风险事件:

财政或其他债务单位通过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或其他债务单位统筹各类资金仍无法足额偿还当年到期政府隐性债务本息,债务本息违约金额占当年应偿还债务本息4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因偿还债务本息导致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受到严重影响,导致政府信用受到严重影响,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极为恶劣,申请市政府救助的,认定为二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确定为三级债务风险事件:

财政或其他债务单位通过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或其他债务单位统筹各类资金仍无法足额偿还当年到期政府隐性债务本息,债务本息违约金额占当年应偿还债务本息30%以上(未达到40%),或者因偿还债务本息导致仅能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导致政府信用受到较大影响,造成较大群体性事件的,需要认定为三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确定为四级债务风险事件:

财政或其他债务单位通过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或其他债务单位统筹各类资金仍无法足额偿还当年到期政府隐性本息,债务本息违约金额占当年应偿还债务本息超过20%(未达到30%),或1个以上政府平台公司实质性违约,导致政府信用受到影响,需要政府实施救助的,政府无法履行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五、应急处置措施

当出现上述债务风险事件时,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应当立即转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对风险事件进行研判,查找原因,明确责任,研究决策化解债务风险措施;并根据风险等级将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情况向市财政局、市政府报告。

(一)四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政府隐性债务发生四级债务风险事件时,涉及财政预算资金偿还的债务可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备费偿还,统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优先用于偿还;

由企业自身经营收入偿还的债务将统筹应安排给平台公司的财政资金用于偿还出现逾期风险的债务本息,与债权人协商,申请债务延期。

(二)三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政府隐性债务发生三级债务风险事件时,涉及财政预算资金偿还的债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备费偿还,统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政府债务,调整当年基本建设项目预算;

由企业自身经营收入偿还的债务将统筹应安排给平台公司的财政资金用于偿还出现逾期风险的债务本息,处置企业资产、债权、股权等直至筹措足额的偿债资金,与债权人协商,申请债务延期,或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债务重组,债务单位不得新上投资项目,暂停可以缓建的建设项目。

(三)二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政府隐性债务发生二级债务风险事件时,涉及财政预算资金偿还的债务由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应急领导小组提出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同意,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和通过处置政府资产直至筹措足额的偿债资金,立即调减政府投资计划。

由企业自身经营收入偿还的债务除采取四级、三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债务单位要压缩人员福利开支,除保基本支出、基本运转经费外,其余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成立工作组进驻债务风险单位,加强债务风险单位财务管理,帮助制定实施债务风险化解措施。

(四)一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政府隐性债务发生一级债务风险事件时,涉及财政预算资金偿还的债务除采取上述四级、三级、二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对措施外,压缩公用经费、清理控制人员福利开支,除保基本支出、基本运转经费外,其余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政府债务,立即停止所有政府投资计划,提出相关处置议案提请管委会审议。

由企业自身经营收入偿还的债务除采取上述四级、三级、二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对措施外,企业依法破产,政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提出相关处置议案提请管委会对债务单位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六、应急终止及后期处置

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得到缓解、控制,经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同意(或报上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终止应急措施。

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处置后,各单位要对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积极开展善后工作。首先债务单位要向债权人作出完善债务管理工作的书面情况说明,重新建立政府信用;其次总结教训,改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债务预警机制、更多渠道地筹集偿债资金,落实债务责任,制定具体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责任追究

对因债务管控不力、违法违规融资及担保承诺引发突发事件的相关单位,依据《预算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实施行政问责,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更新和解释

本预案由财政局负责解释,实施后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

九、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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