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城提字〔2019〕5号
结果分类:A
对政协秦皇岛市抚宁区二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宋向军委员: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高度关心、关注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迎宾路早市管理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城区市场建设不足等多种原因,在迎宾路南段自发形成早市,基本为周边村庄群众销售自产的蔬菜瓜果等农副产品,且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为更好的维持早市经营秩序,我局对该早市进行了规范管理:一是执法监察大队以“定时、定点、定责”为管理原则,划分区域,设立警示标牌规范经营地点(迎宾路与金山大街交叉口至迎宾路与健康大街交叉口东侧)和经营时间(早4:00-7:00),进行现场执法督促商贩严禁超出规定时间、区域进行经营,并按规定时间撤离;二是环卫中队设置6个垃圾桶,悬挂临时宣传条幅,队员每天从早6:30-7:00轮流值班,对早市商贩进行文明引导,倡导垃圾不落地,引导商贩自觉将产生的垃圾投放垃圾桶内,尽量减少环卫工人的工作量,退市后组织环卫工人进行集中清扫,必要时进行冲洗,还原干净整洁的路面;三是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区域进行经营的商贩,我局将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并建立公众参与监督机制,积极引导居民参与早市管理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会认真研究考虑,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快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早市管理,同时合理规划、管理现有早市,定点定时开办,及时清扫垃圾,让早市能够在顺应城市管理要求的同时更加有序运营,更好服务群众。
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