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中心校、局直单位: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秦皇岛市调整抚宁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的通知》(秦政字〔2020〕18号)和《秦皇岛市抚宁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抚字〔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学区中心校管辖范围进行调整,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促进教育发展为目标,按照“积极稳妥、立足现实、有效整合、提高效益”的工作方针,根据行政区划调整现状,对部分学区中心校管辖范围进行调整,促进我区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调整一致性原则。做到学区中心校管辖范围调整与区域行政管理调整相一致。
二是坚持资源效益最大化原则。在调整过程中,做到资源不浪费,实现最大可能的人员和设施共享。
三是坚持有序推进原则。以调整促发展,在保持教育稳步发展的前提下,做到区域教育发展与管辖范围调整相同步。
三、主要内容
结合本次区划调整后部分自然村归属情况,重新划分部分学区中心校的管辖范围。
(一)撤销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中心校坟坨分校,成立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学区中心校。将原隶属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中心校管辖的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鲁庄小学、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细河小学、卢峰口幼儿园、大陈庄幼儿园划归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学区中心校管辖。
(二)将原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中心校更名为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学区中心校。撤销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中心校田各庄分校和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中心校下庄分校,将原两所分校管辖的中小学校和原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渤海寨小学、原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渤海寨小学三里杨校区全部划归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学区中心校管辖。
(三)将原隶属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中心校管辖的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第一小学、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第二小学和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中心幼儿园更名为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第一小学、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第二小学、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中心幼儿园。更名后划归区教体局直接管理。
四、主要政策
(一)人员安置
截止2021年4月30日,人事、工资关系隶属于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鲁庄小学、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细河小学的教职员工全部划归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学区中心校管理;
将原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田各庄分校、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下庄分校管辖的中小学教职员工和工资关系隶属于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渤海寨小学教职员工全部划归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学区中心校管理;
原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学区中心校工作人员中工资、人事关系在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第一小学和秦皇岛市抚宁区第四中学的,保持关系不变。
(二)部分学校招生范围的调整
行政区划调整后,秦皇岛市抚宁区第四中学、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第一小学、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第二小学、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为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各学校具体划片范围和要求以当年学校招生简章为准。秦皇岛市抚宁区坟坨镇和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学校招生范围为本镇内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各学校具体划片范围由中心校审定后,报区教体局核准实施。
行政区划调整后,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原则上在调整后的对口招生学校入学。为确保招生工作稳定顺畅,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心理预期和适龄儿童入学需求,避免因区划调整造成社会不稳定情况,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给予学生选择权,可在新的行政区划内对口招生学校和以前可入学的学校进行双选,选择后,原则上上学期间不再办理转学。现在校生在原学校上学,不予转学。
(三)财物交接及资产划转的调整衔接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管辖范围调整的学区中心校(学校)的资产清查划转工作,避免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待区划调整完成后,立即与区财政局联系银行账户开立及一体化平台账户设立工作,避免影响经费拨付及支出。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调整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计划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调整工作。
(一)宣讲调研阶段(4月19日至4月30日)
在认真研读区委区政府行政区划调整政策的基础上,做好划转学区中心校(学校)教职员工的统计工作,召开座谈会,了解教职员工特别是相关学区中心校工作人员的意向,为合理进行人员分流打下基础。
(二)人员安置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
在充分了解相关人员工作意向的前提下,统筹谋划相关教职员工安置工作,确保区划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三)资产转接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
根据调整后的实际情况,协调职能部门完成调整的学区中心校(学校)资产清理、划转等交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保证本次布局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教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区教体局统筹、股室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凝心聚力
坚持正面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调整范围内中小学校正常有序完成学生入学工作,保证布局调整工作稳步推进。
(三)公开透明,确保稳定
严明工作纪律,在中心校人员分流的问题上做到政策透明,信息公开,同时本着尊重相关人员工作意向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谋划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做好政策解释,推动我区教育朝着优质高效的方向发展。
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8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