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公证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查了赵某所提供的相关继承材料,了解到赵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一定困难,公证处派出两名公证员和工作人员前往张某生前户口所在的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找到有关知情人了解张某的法定继承人情况,公证人员第一时间核实了张某名下企业的有关信息,查询了公证遗嘱平台及人口信息,于4月29日办赵某出具的股权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张某的母亲不但放弃了张某名下企业的股权继承权,又对张某与赵某生前共同购置的房产放弃了继承权,考虑到张某母亲年岁已高,没有生活来源,抚宁公证处主动对张某母亲办理的放弃继承权公证减收了公证费用。
赵某拿到公证书后,连声说道:“非常感谢抚宁公证处,在这次公证过程中,我时时刻刻都感受着公证处和公证员的人文关怀,感谢公证员的无私付出!”赵某顺利继承了其丈夫的股权,她表示这份公证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转和经营。
抚宁公证处本着特事特办、服务群众的原则,努力推进公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如今,绿色服务通道已作为公证服务的长效机制,抚宁公证处不忘初心,不断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努力用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诠释着“公证为民”的深刻内涵,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