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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简介

发布时间: 2023-05-16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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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简介

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简称区旅游文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秦皇岛市抚宁区文物局牌子。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二)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秦皇岛市抚宁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和广播电视产业。组织实施旅游、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和旅游保险工作。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旅游者投诉受理工作,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十)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广告播放,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十一)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资产普查、登记、评估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文物修缮工作,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业务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区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相关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本区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股室落实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单勇

联系方式:7129776

单位地址:迎宾路179号

邮编:0663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联系电话:601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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