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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5-05-1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索引号:5653

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的公示

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的公示

抚宁县国土资源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现已提交评估报告,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规定,矿业权评估报告文本及相关附件向社会公众公示10天。如对该报告有异议的,请从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文字形式向抚宁县国土资源局反映。

联系人:荆海鹏 联系电话:13833591231

公示期限:2015512日至2015521

2015512

附: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冀矿资评(采)字[2015]Q01号)

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冀矿资评(采)字[2015]Q01

受抚宁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组成采矿权评估组,于2015423日~2015430日对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商务大厦B301室;

法定代表人:王金艳;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1999]007号(附件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0000012178(附件2)。

2.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

2.1评估委托人

该项目为出让项目,评估委托人为抚宁县国土资源局。

2.2采矿权人

本项目采矿权人为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基本情况简介如下:

称:秦皇岛市抚宁县信合水泥有限公司

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抚宁县石门寨镇北斜街村

法定代表人:赵玉柱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19980909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制造、销售;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34日);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评估目的

抚宁县国土资源局拟办理“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采矿权延续事宜,委托本公司对该采矿权进行出让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合理的采矿权价值参考意见。

4.评估对象和范围

4.1评估对象: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采矿权。

采矿许可证号:C1303002010027120055658,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45.00万吨/年,矿区面积:0.1322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300米至240米标高;有效期限自201154日至201554日。

4.2评估范围:

根据《采矿权评估委托书》,“以提交的地质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范围、规模、期限为准。”20151月河北省地矿局秦皇岛矿产水文工程地质大队编写的《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储量核实矿区范围,及20154月北京金润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利用方案》设计范围,与采矿许可证批准矿区范围三者一致,各拐点坐标如下:

评估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西安1980坐标系)

序号

X

Y

矿区面积

开采深度

1

4451214.39

40464091.17

0.1322

平方公里

拟开采深度由300米至

240米标高

2

4451214.39

40464355.17

3

4451239.40

40464419.17

4

4451225.90

40464459.47

5

4451159.90

40464481.98

6

4450985.26

40464239.90

7

4450840.22

40463936.74

8

4451013.26

40463804.43

9

4451119.39

40463994.17

4.3以往评估史

据调查,该矿以往曾进行过采矿权价款评估,并于201161日缴纳采矿权价款72.06万元(详见附件P103)。

5.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5331日。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价格标准。选取该日期作为评估基准日,主要是考虑该日期为月末且距评估委托日期较近,便于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合理选择评估参数。

6.评估依据

6.1 1996829日修正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6.2 1994年国务院令第1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6.3 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发布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6.4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0]309号文印发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6.5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

6.6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81号《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

6.7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82号《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6.8《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6.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

6.10《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32002);

6.1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08228日 财建[2008]22号);

6.12《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6.13《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

6.14《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 11400-2008);

6.15《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 12100-2008);

6.16《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 20100-2008);

6.17《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 30200-2008);

6.18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业权价款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12]1号);

6.19《采矿权评估委托书》(附件3);

6.20《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抚国土资备储[2015]03号)(附件4;

6.21《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抚资储评[2015]10号)(附件5;

6.22《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附件6);

6.23《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附件7);

6.24《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附件8);

6.25采矿许可证(证号:C1303002010027120055658(附件9);

6.26其它资料。

7. 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7.1矿区位置和交通

该矿位于河北省抚宁县驻操营镇查庄村北0.7公里,隶属驻操营镇查庄村管辖。矿区位于秦皇岛市北约30公里,南距秦青公路3.3公里,交通比较方便。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9°34′53″,北纬40°11′36″。

7.2地质工作概况

1991年,河北省地矿局秦皇岛矿产水文工程地质大队提交了《河北省抚宁县查庄水泥灰岩矿勘探报告》,求得140米标高以上表内B+C+D储量8028万吨;表外100140米标高B+C+D储量2558万吨。为后期地质工作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地质依据。委托评估矿区范围属于上述勘查区的东南部分。

20026月,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一局五一五队对原矿区进行储量勘查,编写了《河北省抚宁县驻操营镇查庄第六水泥灰岩矿储量勘查报告》,求得水泥灰岩矿D级储量8.28万吨。

20067月,河北省地矿局秦皇岛矿产水文工程地质大队对原矿山进行了储量检测工作,编写了《河北省抚宁县驻操营镇查庄第六水泥灰岩矿2006年度储量检测报告》,求得水泥灰岩矿经济基础储量(122b)矿石量72.4千吨(经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文号“秦国土资储检[2006]042号”。

200911月,河北省地矿局秦皇岛矿产水文工程地质大队对原矿山进行了储量核实工作,编写了《河北省抚宁县驻操营镇查庄第六水泥灰岩矿储量核实报告》,求得水泥灰岩矿保有经济基础储量(122b矿石量4.51万吨,累计动用储量2.73万吨,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以“秦国土资储审[2009]110号”文批准。

20108月,查庄第六水泥灰岩矿进行扩界,河北省地矿局秦皇岛矿产水文工程地质大队对该矿进行了储量核实工作,编写了《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扩界)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以“秦国土资储审[2010]170号”文批准水泥灰岩矿(Ⅱ级)保有矿石量(即查明储量)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221.42万吨。

20151月,河北省地矿局秦皇岛矿产水文工程地质大队对该矿进行野外地质调查并对开采现状进行了现场实测。根据以往地质工作和实测成果,编写了《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完成实物工作量见下表:

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表

工作项目

单位

工作量

备注

地形地质图修测

Km2

0.50

比例尺12000

实测地质剖面

m

678

比例尺11000

取样

24

化学分析

24

通过以上工作,截至2015131日,共求得矿区范围内保有经济基础储量水泥用灰岩矿(Ⅱ级)矿石量(122b203.20万吨,2011年核实至20151月底动用资源储量矿石量18.20万吨,累计查明资源储量(Ⅱ级221.40万吨。该报告已通过秦皇岛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小组的评审,审批文号“抚资储评[2015]10号”,抚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抚国土资备储[2015]03号”文核准备案。

7.3矿区地质概况

矿区位于中朝准地台燕山台褶带山海关台拱柳江盆地的北缘转折端,古生代地层出露较完整,地层产状由于受转折扭曲影响,出现挠曲和波状起伏,产状变化较大,各类脉岩对矿体具一定程度的破坏作用,现将矿区地质情况叙述如下:

7.3.1地层

中、上寒武系及中下奥陶系在矿区内出露较齐全,石炭系仅见本溪组的一部分,第四系全新统出露在沟谷及山坡梯田,详述如下:

寒武系

寒武系凤山组:产状,倾向205°~250°,倾角10°~54°。岩性为薄层泥质灰岩,泥质条带灰岩,紫红色竹叶状灰岩,与下覆长山组上覆冶里组呈整合接触。

奥陶系

下统、中统地层出露齐全,分布在矿区北西部、北部、东南部。地层产状变化较大。

冶里组:下部产状与寒武系凤山组一致,上部产状变化较大。下部为灰色微晶中厚层灰岩—厚层灰岩,局部含燧石结核;中部是青灰色微晶中厚层泥质、钙质条纹状灰岩;上部是紫红色竹叶状灰岩、砾屑灰岩、泥质条带灰岩夹黄绿色页岩。与下覆凤山组呈整合接触。

亮甲山组:产状变化不大,倾向200°~245°,倾角15°~35°。下部是深灰色虫状灰岩,夹泥质条带状灰岩及少量黄绿色页岩;中部是青灰色中厚层虫状灰岩夹竹叶状灰岩和泥质条带灰岩;上部青灰色中厚层虫状灰岩、泥灰岩、泥质条带状灰岩,局部含燧石结核,此层产蛇卷螺化石,与下覆冶里组呈整合接触。

马家沟组:产状变化不大,倾向213°~255°,倾角15°~40°。下部是灰白色细晶中厚层白云质灰岩夹虫状灰岩;中部深灰色细晶中厚层白云岩及含燧石结核白云岩;上部灰白色细晶中厚层白云岩夹虫状灰岩。与下覆亮甲山组呈整合接触。

第四系

分布于沟谷之中,岩性为砂土粘土及碎石,为残坡积、冲洪积物。

7.3.2构造

矿区位于柳江盆地向斜的北缘转折端,由于受区域构造的影响,地层呈波状起伏、局部挠曲的单斜构造,地层产状:倾向210°~250°,倾角10°~60°,局部大于80°。区内断裂构造较发育,断距不大,多数被脉岩充填,对矿体有一定的破坏作用。

7.3.3岩浆岩

矿区内以基性—酸性岩浆岩为主,除个别呈岩株状产出外,多数呈脉状产出,对矿体起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作用。现将各类岩浆岩地质特征简述如下:

煌斑岩:主要有两条,分布在9线附近,厚38m,倾向40°~350°,倾角87°。岩性特征:呈黄褐色、煌斑状结构,块状构造,矿物成份主要由斜长石、白云母、黑云母组成。

辉绿岩:呈南北向贯穿于TC12TC7之间,长约1600m左右,厚511.5m,产状,倾向270°~280°,倾角70°~85°。岩性特征:呈墨绿色,风化表面呈黄绿色,细晶辉绿结构,块状构造。矿物成份主要有斜长石、辉石,次为绿泥石和少量石英、磁铁矿。

闪长玢岩:呈脉状产出,出露在TC12TC7之间,长约1500m左右,厚23m,产状,倾向260°~280°,倾角73°。岩性特征:风化表面呈黄褐色,新鲜面呈浅灰绿色,斑状结构,块状构造,矿物成份由斜长石、石英、角闪石、黑云母、绿泥石及少量铁矿物、金红石、磷灰石等组成。

花岗斑岩:矿区主要有一条花岗斑岩脉,分布在矿区西北部TC1TC3西南侧,出露长1600m,宽3080m。产状,倾向340°~350°,倾角60°~70°。岩性特征:风化表面呈灰白色,新鲜面呈肉红色,斑状结构,块状构造,矿物成份由钾长石、斜长石、石英、黑云母组成。

石英斑岩:分布在矿区西部本溪组地层中,厚510m,与地层产状一致。岩性特征:呈浅肉红色,斑状结构,块状构造,矿物成份由斜长石、钾长石、石英、绢云母等组成。

7.4矿产资源概况

7.4.1矿床特征

矿床位于柳江向斜北缘转折端东侧,为一单斜构造。根据1991年勘探报告,区内共有Ls1Ls2Ls3Ls4四个矿体,委托评估矿区范围内分布有三个矿体,分别为Ls2Ls3Ls4Ls1矿体位于最低开采标高240m以下。三个矿体分别产于奥陶系亮甲山组的底部、中部和上部,地表出露较连续,矿体产状与地层产状一致,矿体走向为290°~340°,倾向南西,倾角7°~52°;最大厚度64m,最薄5.97mZK1102孔)。

7.4.2矿体特征

Ls2矿体产于奥陶系亮甲山组底部,矿区范围内控制矿体长210m,地表产出连续,矿体走向320°~340°,倾向南西,倾角15°~20°;矿体最大厚度47m,最薄5.97m,平均厚度为26.4m1011线间深部变薄,说明矿体沿走向、倾向厚度变化较大。另有走向近南北的辉绿岩和北西向的煌斑岩斜穿矿体。各岩脉对矿体均起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作用,但未影响矿体对应性。

Ls3矿体产于奥陶系亮甲山组中部,矿区范围内控制矿体长210m,矿体走向315°~325°,倾向南西,倾角7°~20°;矿体最大厚度60m,平均厚度为30m;钻孔工程控制最大斜深105m。矿体内有走向近南北的辉绿岩和北西向的煌斑岩斜穿矿体。深部工程显示煌斑岩脉对矿体破坏较严重。

Ls4矿体产于奥陶系亮甲山组上部,矿区范围内控制矿体长180m,矿体走向315°~330°,倾向南西,倾角7°~23°;矿体最大厚度64m,最薄22m,平均厚度为43m。该矿体仅在10线有深部工程控制40m。另有走向近南北的辉绿岩和走向北西向的煌斑岩北东向花岗斑岩斜穿矿体。各岩脉对矿体均有一定的破坏作用,但未影响矿体对应性。

7.4.3矿石质量

矿石矿物组成

根据岩石、矿物的组构分为以下三种:中厚层灰岩(Ls2,Ls3)、条带状灰岩、虫状灰岩(Ls4)。

矿石化学成分

根据1991年勘探报告中的基本分析和组合分析结果,矿石的主要化学成分为CaCO3,次为fSiO2 MgCO3Al2O3Fe2O3,其含量占矿石化学成分99%以上;主要有害组份为K2ONa2O,二者总平均含量小于0.65%SO3Cl-等含量甚微。

Ls2矿体沿走向34线和89线为Ⅰ级品,56线及1011线为Ⅱ级品。矿体中CaOMgO沿走向由北向南跳跃变化,K2ONa2O逐渐升高,形成了矿石品级的差别。

Ls3矿体由Ⅱ级品矿石组成,沿走向除在10线CaOK2O+Na2O含量较低,MgO含量较高外,其余变化很小;沿倾向及厚度方向其化学成分无明显变化。

Ls4矿体由Ⅱ级品矿石组成,由于受岩性影响(主要为薄层灰岩)造成矿体内夹石增多及个别样品主要化学成分含量变动较大,其变化无规律;沿倾向及厚度方向变化不明显。

在矿区范围内Ls2Ls3Ls4矿体均为Ⅱ级品矿石。

根据1991年勘探报告样品分析成果,Ls2矿体各组分平均含量为CaO 50.44%MgO 1.18%fSiO2 4.92%K2O+Na2O 0.51%。矿区范围内各组分含量CaO 49.51%MgO 1.4%fSiO2 5.3%K2O+Na2O 0.61%。矿石工业品级为Ⅱ级品矿石。

Ls3矿体各组分平均含量为CaO 50.26%MgO 1.19%fSiO2 4.64%K2O+Na2O 0.78%。矿区范围内各组分含量CaO 48.61%MgO 2.38%fSiO2 5.09%K2O+Na2O 0.69%。矿石工业品级为Ⅱ级品矿石。

Ls4矿体各组分平均含量为CaO 49.31%MgO 1.92%fSiO2 5.14%K2O+Na2O 0.51%。矿区范围内各组分含量CaO 49.04%MgO 2.15%fSiO2 5.71%K2O+Na2O 0.35%。矿石工业品级为Ⅱ级品矿石。

(注:以上分析结果资料源于《河北省抚宁县查庄水泥灰岩矿勘探报告》,199112月,王奉林等)

2015年核实中在采场内采用连续捡块法采集了24件样品,经对比其样品分析结果,与原1991年勘探报告样品分析结果基本一致,矿石质量变化不明显。

7.4.4矿石类型和品级

矿石自然类型为中厚层灰岩、条带状灰岩、虫状灰岩。

根据勘探报告工业指标,矿区范围内矿石成份均达到Ⅱ级品工业指标要求,故确定本矿区工业品级为水泥用灰岩Ⅱ级品。

7.4.5矿体(层)围岩和夹石

本区三层矿体均产于奥陶系亮甲山组地层中,围岩和夹石除少量页岩及脉岩外均为石灰岩,按矿层分述如下:

顶板围岩

三个矿体均产于奥陶系亮甲山组地层中,Ls4顶板与奥陶系马家沟组整合接触,近矿岩性主要为中厚层白云质灰岩、白云岩,层位稳定。

夹石特征

碳酸盐岩类夹石:在Ls2Ls3Ls3Ls4之间产出通贯全区夹石二条,编号为G2G3,前者岩性以泥质条带灰岩、虫状灰岩为主,竹叶状灰岩及页岩次之;后者岩性以虫状灰岩为主,少量竹叶状灰岩、泥质条带灰岩及中厚层灰岩,产状与矿体相一致。

Ls2矿体内无碳酸盐岩夹石,Ls3Ls4矿体内各产出三条碳酸盐岩夹石,主要岩性为虫状灰岩、泥质条带灰岩,产状与矿体一致。

脉岩类夹石:三个矿体内脉岩类夹石主要为辉绿岩和煌斑岩两种。

辉绿岩:走向近南北,倾向西,倾角70°,厚度7m9线南斜穿矿体。

煌斑岩:呈北西向产出,倾向北东,在10线南横穿矿体,深部对矿体破坏较严重。

闪长玢岩:北东向产出,厚37m,沿走向在911线间斜穿矿体,形成内夹石。

7.5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矿山采用“原矿—矿仓—破碎机—堆场”的工艺流程。破碎间设置在采场,采用单段式破碎。选用PCD2017捶式破碎机,单台处理能力200270/小时,天运转12小时,年运转率82.2%

生产过程:利用150钻机穿孔,乳化炸药,毫秒微差雷管爆破,然后利用GBZ240-10型重型板式给料机给入PCD2017锤式破碎机进行二级破碎,产品粒度小于25mm,经B1000皮带输送机送入4YK1860振动力筛进行筛分,筛下物料经B650皮带输送机送入料堆,采用XG951型装载机由料堆倒运到堆场存储,由堆场用汽车运到抚宁县信合水泥厂。

矿山开采证实矿区矿石质地均较坚硬、性脆,具良好的抗风化性、抗冲击性,矿石加工以机械破碎为主,加工技术性能良好。

7.6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7.6.1水文地质条件

区内地形为丘陵地形,坡度一般10°~30°;地表无较大水体,沟谷发育,含水层主要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含水层和寒武、奥陶系碳酸盐岩中裂隙溶洞水,亦有极少量碎屑岩、岩浆岩裂隙水。

松散岩类孔隙水:

含水层特点是空隙大、结构松散,含孔隙水,但因沉积部位、成因类型、含水层岩性厚度和结构不同,各地段富水性有明显的贫富差异。

查庄、板厂峪沟谷中第四系地层有小部分中更新统粘性土夹杂砾石,富水性很差,厚度25cm,可视为局部隔水层;全新统砾卵石层厚度也不大,一般36cm,由于地形陡,含水层较薄,不利于地下水储存,沟谷自里往外富水性逐渐增强,到旱季仅能维持居民的生活用水,属于富水性较弱的地段。

驻操营石河中第四系含水层,岩性主要由砂砾卵石组成,厚度较大,一般415m,最厚大于35m,上部结构松散,多与河谷中的地表水接触,其补给、泾流条件良好,地下水比较丰富,水质良好。

碳酸盐岩类岩溶水

主要在矿区和周围,由奥陶系马家沟组、亮甲山组、冶里组和寒武系凤山组构成含水层。

碳酸盐岩溶裂隙比较发育,如板厂峪村东南古塔旁马家沟组顶部的天然洞,延展方向NW340°,里面支叉很多,属于马家沟组地层的顶部,有一个洞的长度大于500m,但岩溶总体不如石门寨地区发育。在驻操营一带,地下溶洞在标高115.16m以上几乎全被碎石和棕红色的粘土充填,随着深度的增加,溶洞逐渐变小减少。

在丘陵山地,地表溶洞和溶蚀裂隙,直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侵蚀基准面之上透水不含水,水位埋深相差很大,一般20100m

在河谷地带,上部为松散岩类孔隙水,下部为碳酸盐岩类裂隙溶洞水。浅部溶洞、溶孔、溶蚀裂隙发育,深度达86.15m(标高60.85m),水位埋深一般210m。地表水、孔隙水、裂隙岩溶水三者水力联系密切。

由于矿山采用露天开采,采场最低底界开采标高为240m,只要在采场内留有排水沟,大气降水可自然排出,对矿床开采影响不大。矿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7.6.2工程地质条件

矿床地质条件比较简单,矿体呈层状,地表覆盖物及植被较少,大部分矿体裸露地表,适合露天开采。

矿区范围内矿体和顶底板围岩均属奥陶系冶里组、亮甲山组和马家沟组地层。矿体的抗压强度为123.9105.7MPa,抗剪强度为7.2MPa,抗拉强度为2.7MPa,矿体底板围岩的平均抗压强度为76.6MPa;平均抗剪强度为6.9MPa,平均抗拉强度为3.5MPa;矿体顶板围岩的抗压强度为145.8MPa;抗剪强度为17.4MPa,抗拉强度为6.0MPaLs2号矿体的垂直层面抗压强度为116.0MPa,平行层面抗压强度为97.3MPa

矿区内矿层及顶底板围岩均为碳酸盐岩,节理裂隙不发育,区内自然边坡角与岩层产状有关,在迎岩层倾向方向,边坡角一般在20°~50°,有些地段大于60°;在背岩层倾向方向,边坡角一般在40°~70°,有些地段近90°。坡下无坍塌物。根据对采场工作面实地观测资料,人工边坡角一般在80°以上,坡下无坍塌物,说明矿层和围岩边坡稳定性良好。依据有关规范要求确定边坡角为60°。

该矿区工程地质条件简单。

7.6.3环境地质条件

由于矿山露天开采,必将对附近地表植被及地貌景观造成一定破坏,同时必定造成一定的粉尘污染,建议矿山在开采过程中注意对矿山环境的综合治理。

7.6.4开采技术条件小结

综上所述,矿区内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环境地质条件均属简单类型,因此,矿床开采技术条件为简单型(I类型)。

7.7矿山开发利用现状

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于20106月由秦皇岛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编写了矿山采矿(扩区)设计方案,20118月该矿山获得最新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303002010027120055658,生产能力45万吨/年,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灰岩矿。矿山采矿及加工设备齐全,运转良好。

该矿山开采至今,矿区内形成三个采场。一采场属于老采坑,位于该矿区东部,长约235m,宽约198m,开采最低标高169m;二采场位于该矿区西北部,长约177m,宽约88m,开采最低标高217m,为扩界以后开采;三采场位于该矿区南部,长约171m,宽约74m,开采最低标高229m

矿山20115月至今动用水泥用灰岩矿(Ⅱ级品)资源储量18.2万吨。年平均生产能力4.55万吨。矿山生产规模为45万吨/年,实际生产能力低于矿山额定生产能力。

以上矿产地质内容摘自《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8. 评估实施过程

根据《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本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8.1 2015423日,本公司参加抚宁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的矿业权评估项目招标会,获得了该采矿权的评估资格。即日,抚宁县国土资源局将“采矿权评估委托书”及相关评估资料交于本公司。

8.2 2015424日,本公司组成评估组在对该矿大致了解的情况下,编制评估工作计划。

8.3 2015425日,评估人员通过电话沟通方式对该矿山进行了尽职调查,其基本情况简述如下:

该矿为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的下属企业,公司类型为股份合作企业。矿山始建于2002年,原矿山名称为“驻操营查庄第六水泥灰岩矿”,20106月扩界后更名为“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采矿权人为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评估基准日之前该矿曾进行过采矿权价款评估,处置过采矿权价款。目前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采矿权人正在申请延续,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该矿地处低山丘陵区,区内经济欠发达。矿区位于抚宁县城的东北部,南距秦皇岛市约30公里左右,其间有省道S251相连通,矿区至251省道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较为便利。矿区内水、电充足,生产设备齐全,采矿技术成熟,能满足矿山生产需求。由于多年开采,目前矿区范围内已形成三个采场,采出矿石经简单破碎后直接供应水泥厂,不对外销售。据矿山负责人高冰介绍,该矿山自20152月初因春节放假,截至4月初才恢复生产。评估人员对当地同类生产矿山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矿石销售价格进行了解。

8.4 2015426日~428日,评估组对所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分析,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及评估参数,对该采矿权进行价值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公司内部对评估报告初稿进行三级复核,并与委托方交换意见。

8.5 2015429日,对评估报告初稿进行必要的修改、印制,形成正式评估报告,于2015430日提交给评估委托人。

9.评估方法

该项目为延续项目,20151月河北省地矿局秦皇岛矿产水文工程地质大队编写的《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估算委托评估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水泥用石灰岩矿122b203.20万吨;20154月北京金润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生产规模为45万吨/年。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该矿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和生产规模均为小型;且矿山服务年限较短(仅2.56年)。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及矿山的具体特点,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入权益法。

收入权益法是基于替代原则的一种间接估算采矿权价值的方法,是通过采矿权权益系数对销售收入现值进行调整,作为采矿权价值。

计算公式为:

式中: P—采矿权评估价值;

SIt—年销售收入;

K—采矿权权益系数;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3… );

n—评估计算年限。

10. 评估参数的确定

本项目评估利用的矿产资源储量是依据20151月河北省地矿局秦皇岛矿产水文工程地质大队编写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秦皇岛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书(抚资储评[2015]10号)确定。其它主要技术、经济参数指标的选择根据北京金润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4月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及评估人员了解的当地市场情况并结合矿业权评估相关规定确定。

10.1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至2015131日,委托评估矿区范围内共求得水泥用石灰岩(Ⅱ级品)保有资源储量(122b203.20万吨(详见附件P36。该储量已通过秦皇岛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小组的评审,审批文号为:抚资储评[2015]10号,抚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抚国土资备储[2015]03号”文备案。

据调查,本次评估基准日之前该矿曾进行过采矿权价款评估,采矿权价款已处置(附件P103)。根据《秦皇岛市采矿权有偿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秦政[2002]132号)文第十九条规定:“采矿权的有效期限应当根据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状况和生产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规模为小型的采矿权最长不超过5年。采矿权有效期满,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采矿权无偿收回国有。…”该矿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154日至201554日,采矿许可证到期日(201554日)该采矿权将收回国有,故本次评估不再考虑以往价款处置情况,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储量核实基准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动用资源储量。

据了解,因春节放假,该矿自20152月至3月期间停产,截至4月初才恢复生产,故储量核实基准日(2015131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15331日)矿山无动用资源储量。本次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即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保有水泥用石灰岩(Ⅱ级品)矿石量(122b203.20万吨。

10.2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经济基础储量,属于技术经济可行的,全部参与评估计算。……

本次评估经济基础储量全部参与评估计算,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203.20万吨。

10.3开采方案

设计采用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挖掘机装车,汽车运输。

根据矿床的赋存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设计确定矿山采用深孔凿岩,分层、台阶开采的采矿方法,由上向下的开采顺序。

10.4产品方案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本次评估确定矿山最终产品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原矿。

10.5回采率的确定

《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采矿回采率为95%贫化率为0(附件P71)。

方案设计参数与矿山实际生产指标基本相符,故本次评估技术参数依据方案设计取值,采矿回采率取95%,贫化率为0

10.6可采储量的确定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估算委托评估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203.20万吨;《开发利用方案》扣除边坡设计损失,设计利用矿产资源储量121.08万吨(附件P71)。经计算,设计损失量为82.12万吨 203.20-121.08),则可采储量计算如下:

可采储量=203.20-82.12)×95%≈115.03(万吨)

本次评估该矿可采储量为115.03万吨

10.7生产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

10.7.1生产规模

根据《采矿权评估委托书》,“以提交的地质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范围、规模、期限为准。”《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生产规模为45万吨/年,已通过抚宁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的专家组的审查,本次评估用生产规模取45万吨/年。

10.7.2矿山服务年限

矿山服务年限按下面公式计算:

其中:T……矿山服务年限;

Q……可采储量(115.03万吨

A……年生产规模(45万吨/

ρ……贫化率(依据方案取0

将相关数代入上式,计算出该矿合理服务年限为:

T= 115.03÷[45×(1-0]≈2.56()

经计算,该矿服务年限为2.56年(约27个月),自20154月至201710月。

10.8销售收入计算

10.8.1销售收入计算公式

该矿最终产品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原矿。因此,销售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年销售收入=矿石年产(销)量×单位矿石销售价格

10.8.2销售价格的确定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产品销售价格应根据产品类型、产品质量和销售条件,一般采用当地价格口径确定,可以评估基准日前3个年度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对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以评估基准日前5个年度内价格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对服务年限短的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

该矿为小型露采的建筑材料类矿山,服务年限较短。本次评估用矿产品价格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的价格平均值确定。

《开发利用方案》未设计矿石价格参数

该矿为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下属矿山,矿山所产矿石经二次破碎直接供应水泥厂,不对外销售,评估人员未收集到该矿山相关矿石价格销售凭证。根据评估人员调查,近一年,当地同品质的水泥用石灰岩原矿石销售价格一般在1018/吨(含税)之间,平均价格在15/吨(含税)左右,故本次评估该矿水泥用石灰岩原矿石价格取15/吨(含税),折合不含税价格为12.82/吨。

10.8.3销售收入的计算

假设矿山生产的矿石全部销售,则正常生产年份年销售收入计算如下:

正常生产年份年销售收入=45.00×12.82

=576.90(万元)

10.9采矿权权益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筑材料类矿产(原矿)采矿权权益系数取值范围为3.50%4.50%。该矿为露天开采矿山,区内断裂构造较为发育,矿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环境地质条件较好,开采加工技术条件简单。本次评估采矿权权益系数取4.30%

10.14折现率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价款评估中,折现率按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直接选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第18号”即“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8%,本项目为采矿权出让评估,故折现率取8%

11. 评估假设条件

11.1 本项目拟定的未来矿山生产方式,生产规模,产品结构保持不变,且持续经营;

11.2 国家产业、金融、财税政策在预测期内无重大变化;

11.3 以现阶段采选技术水平为基准;

11.4 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11.5 评估结果有效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评估结果是以特定的评估目的为前提,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并在特定的假设条件下确定的采矿权价值,评估中没有考虑将采矿权用于其他目的可能对采矿权价值所带来的影响,也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如果上述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本评估结果将随之发生变化而失去效力。

12.评估结论

本公司在调查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经过估算,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55.67万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陆仟柒佰元整(详见附表)。

该评估结果是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为评估委托人出让该采矿权提供的价值参考意见。评估委托人和其他报告使用者应结合评估价值涵义、按照评估报告披露的评估结论使用条件和评估目的正确使用评估结论。

13.特别事项说明

13.1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评估机构及参加本次评估人员与评估委托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13.2 本次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应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13.3本评估报告含有若干附表、附件,附表、附件构成本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评估报告的复印件无法律效力。

13.4本评估报告经本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评估责任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报告复核人)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后生效。

13.5本公司只对本项目评估结论本身是否符合职业规范要求负责,不对资产定价决策负责。

13.6报告使用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矿业权评估报告,否则,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7 评估结果有效期

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如果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本公司对应用此评估结果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3.8 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影响委托评估采矿权价值的期后事项,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和经济政策的出台,利率的变动、矿产品市场价值的巨大波动等。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后出具评估报告日期(评估报告日)之前,未发生影响委托评估采矿权价值的重大事项。在评估报告出具日期之后和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如发生影响委托评估采矿权价值的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若评估基准日后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以内储量等数量发生变化,在实际作价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采矿权价值进行相应调整;当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而对采矿权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评估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采矿权评估价值。

14.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此次评估所涉及的特定评估目的以及呈送矿业权评估主管部门审查而作。

除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公司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应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15. 评估机构和评估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王金艳

项目负责人:王金艳(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报告复核人:邓志东(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评估人员: 邓志东(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王金艳(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王春燕

16. 采矿权评估报告日

采矿权评估报告日为2015430日。

?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

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

评估委托人:抚宁县国土资源局

评估基准日:201533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20154-12

2016

2017 1-10

0.7500

1.7500

2.5562

1

矿石年产量(万吨)

115.03

33.75

45.00

36.28

2

矿石销售价格(不含税)(元/)

 

12.82

12.82

12.82

3

年销售收入(万元)

1474.68

432.68

576.90

465.11

4

折现率(i=8%)

 

0.9439

0.8740

0.8214

5

年销售收入折现现值(万元)

1294.66

408.41

504.21

382.05

6

销售收入折现现值累计(万元)

 

408.41

912.61

1294.66

7

采矿权权益系数

4.30%

 

 

 

8

采矿权评估价值(万元)

55.67

 

 

 

评估机构: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审核人:邓志东

制表人:王春燕


附 件 目 录

1、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1

2、河北矿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3、《采矿权评估委托书》…………………………………………………………3

4、《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抚国土资备储[2015]03号)…………………4

5、《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抚资储评[2015]10号)…………………………………………5

6、《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14

7、《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51

8、《河北省抚宁县信合水泥厂抚宁县第一石矿水泥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53

9采矿许可证(证号C1303002010027120055658……………………………95

10采矿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96

11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97

12评估人员自述材料………………………………………………………………99

13、矿业权评估报告承诺函………………………………………………………102

14、以往采矿权价款缴纳凭证……………………………………………………103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公示报告名称

意见人姓名

意见单位名称 *

工作单位 *

详细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地址

现从事工作 *

专业教育背景

与公示报告相应矿业权的关系 *

对报告的具体意见,请诸条列述,准确表达:(详细内容可另附页)

1

2

3

上述意见的依据,请诸项列述,准确表达:(需逐件附文字材料)

1

2

3

声明:

上述意见不存在恶意,本人对可能的后果负责。

意见人个人签名 意见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意见人信息未填写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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