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2023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水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政治上找偏差、从思想上找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持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我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副科级干部组成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形成一把手牵头抓总、有整改任务的股室负责人各负其责、上下同频共振的整改体系、责任体系。局党组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有差距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项。一是认真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的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水利业务方面,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2024年上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党组会学习13次。二是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抚宁区洋河灌区2024年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现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此项措施已完成。
2.反馈问题:水利工程领域营商环境不佳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2024年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凡是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财务支出等工作,必须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3次。
此项措施已完成。
3.反馈问题:工程项目建设停滞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全面梳理石河治理工程建设中的问题,逐个调度,经与市水务局、海港区水务局沟通联系,该工程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竣工验收。
此项措施已完成。
4.反馈问题:河长办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压紧压实河长履职巡河责任,各区级河长以上率下,坚持徒步踏查,截至目前,各区级河长实地踏查69人次,乡镇级河长巡查586人次,村级河长巡查15726人次。区河长办进行河湖长制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分发宣传布袋、宣传单等,提高公众河道保护意识。开展河湖长制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区河长办共计下发督办7个,持续督促督导各乡镇清理河道垃圾、枯草、漂浮物等,截至目前共出动4475车次,出动5626人次,清理垃圾23489立方米,清理水草枯草5393立方米。
此项措施已完成。
5.反馈问题:指导乡镇承接下放权利不到位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加强对乡镇、街道的培训指导,2024年,我局制定了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了各类涉水法律、法规的培训,实现培训工作全面覆盖,确保培训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此项措施已完成。
6.反馈问题:执法案卷填写不规范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关于执法案卷内没有负责人签字的问题,已经按要求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补签。同时执法队每周集中执法队员进行法律法规,案卷规范组卷的学习。
此项措施已完成。
7.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支部积极配合,每半年研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通报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此项措施已完成。
8.反馈问题:履行保密工作职责有弱项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制定机关保密相关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对涉密文件装订成册,制定借阅登记本。
此项措施已完成。
9.反馈问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已从机关内部调至1名会计人员充实到财务部门。
此项措施已完成。
10.反馈问题: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有欠缺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已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支出批程序,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再审批,涉及5万以上大额资金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
此项措施已完成。
11.反馈问题:内控制度流于形式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已制定《秦皇岛市抚宁区水务局内部控制手册》,完善并严格执行费用支出、出差审批、接待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支出决策,明晰内部职责。
此项措施已完成。
12.反馈问题:擅自扩大开支范围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认真贯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统筹安排经费的使用,保证人员经费、单位运转、重点项目等正常支出,杜绝扩大开支范围发生。
此项措施已完成。
13.反馈问题:支付管理不规范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管理规范,从程序、票据等着眼,严把审核关,杜绝发生此类现象。
14.反馈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针对巡察整改发现的关于2021年购入价值2万余元的家具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问题,已于2024年1月进行补充登记。
此项措施已完成。
15.反馈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有力,对水行政工作监督精准度不高
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组先后到水务局监督检查防汛、节前“纠四风”等工作,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
此项措施已完成。
16.反馈问题:管党治党责任压的不实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和形势任务,分析研判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持续向好。
此项措施已完成。
17.反馈问题:履职尽责不到位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2023年底,对领导班子成员重新分工,调动抓落实积极性。同时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了业务股室间的工作衔接,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此项措施已完成。
18.反馈问题:政治教育相对不足,在职党员占比少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机关党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打造水务“党建+”亮点品牌。针对我局党员队伍规模、结构,2024年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名。
此项措施已完成。
19.反馈问题:对基层支部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力度小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定期召开支部书记培训,对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及党支部工作手册等工作开展培训,不断强化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和日常管理。每月对支部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等各项制度,同时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此项措施已完成。
20.反馈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针对此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项。已重新制订党组议事规则,涉及重大工程项目、资金使用、人事调整的“三重一大”议题,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办理。
此项措施已完成。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分解具体问题21个,制定整改措施22项。截至6月21日,制定的整改措施中,已完成22项;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3件,已完成整改3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为做好水务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巡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政治责任,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坚持统筹结合,全力抓实巡察问题整改。根据我局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紧扣时间节点,严格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四张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把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动全局水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抓住结合点,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三)注重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形势和工作发展的需要,对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使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力争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类漏洞、完善一套机制、规范一个领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联系方式:电话0335-6682538;电子邮箱:bgs668253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