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的公 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将抚宁县辖区内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布如下:
102国道252公里240米、102国道266公里300米、102国道与抚宁县城南北大街交叉口、金山大街与抚昌黄公路交叉口、金山大街与长征路交叉口、东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健康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郦城大街与长征路交叉口、261省道54公里30米、205国道与宁海道交叉口、205国道与留抚公路交叉口、364省道南戴河一小区中心岗。
即日起,以上监控设备正式启用,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行驶、压线、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到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