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抚宁县林业局党组公开承诺
中共抚宁县林业局党组全体成员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服从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坦诚相待、相互补台,不搞一言堂,切实维护党组班子团结。
三、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完善决策程序和规则,凡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
四、强化宗旨意识,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高高在上,不脱离群众,积极深入林业基层一线,识民情、察林情,为基层林业发展把脉、掌舵。
五、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进林业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林业服务能力。
六、坚持求真务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不开展没有上级要求和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和培训等活动。
七、执行好党的干部政策,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凭党性、凭政绩、靠制度选人用人,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落实正确的用人导向。
八、严格遵守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不超标配备车辆,不超标占用办公用房。
九、带头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收受红包,不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不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谋取利益。
十、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参与党员身份不符的高消费活动。
以上承诺,请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中共抚宁县林业局党组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