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操营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顾、综合治理、稳步高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典型带动,以点到面。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推动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群众呼吸上清新的空气。
二、工作目标
驻操营镇域范围内现有非煤矿山企业17个(其中证照齐全企业10个),石料加工企业6个,石灰窑8个。整治后镇域范围内合法工业企业全部稳定达标排放,证照不全的予以关停,落后产能的予以淘汰;采矿业实现文明开采,生态环境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交通噪声和扬尘得到有效控制;镇政府外环路,驻董、驻板旅游公路,至蓝图矿山公路两侧和整治企业四周全部绿化。2014年暑期前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到2015年,整体环境质量稳定达到三级标准,其总悬浮颗粒物日均值保持在0.5毫克/立方米以下。空气污染指数API稳定控制在200以下。
到2016年,整体环境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其总悬浮颗粒物日均值保持在0.3毫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指数AQI稳定控制在100以下。
三、重点工作
(一)关停取缔非法粉尘排污企业攻坚行动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镇域范围内证照不全的非法粉尘排污企业予以关停取缔。2013年12月,会同县环保局及相关部门组成的行动小组,开展关停取缔非法粉尘排污企业攻坚行动。
(二)重点粉尘排污企业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1、加强粉尘排污企业治理监管力度
(1)所有工业企业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治理设施的完好率和运行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厂区管理。企业要实现厂区与料区分离或料区实行罩棚管理。厂区要实现“硬化、净化、湿化、美化”管理;有效堵塞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
(3)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防止偷排偷放。
企业要健全治理设施运转台账,实行全过程在线监控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环保目标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排尘点的责任人,要与工资、奖金挂钩。要加大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石灰厂、石粉厂、石子厂等三类石料加工企业整治措施
①石灰厂:石灰窑顶部安装湿式除尘器,净化处理灰窑燃煤烟气;石灰破碎筛分、皮带输送、产品贮存工序全部布置在封闭车间内;灰窑出料口至破碎车间设U型封闭式皮带通廊,输送设备与成品仓入口采用封闭方式连接;破碎筛分机、皮带机、成品仓入料口和出料口安装集气罩,将含尘废气回收至成品仓;燃煤采用成品块煤,不露天堆放;厂区道路全部硬化,设洒水设施抑尘等。
②石粉厂:原料上料口设置半封闭车间,安装喷淋装置;石粉破碎筛分、皮带输送、成品贮存、料仓出料部位全部布置在封闭车间内;装料车辆在车间内装卸作业;破碎筛分机、皮带受料口、料仓出料口安装集气罩收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厂区道路全部硬化,料堆洒水抑尘等。
③石子厂:上料口设置半封闭车间,安装喷淋装置;石子破碎、皮带输送、出料口全部布置在封闭车间内;破碎机、振动筛设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粉尘;皮带出料口设喷淋装置;设成品车间,装料车辆在成品车间内进行装卸作业;厂区道路全部硬化,料堆洒水抑尘等。
④三类石料加工企业必须规范建设厂区院墙,厂区内及周边进行绿化,种植高大植物,做到乔灌结合,降低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柴油贮存罐去应进行地面硬化,并设置围堰,避免发生漏油等环境风险。
2、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管理
①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进行开采活动,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矿产资源,减轻对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
②依法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在矿山停办、关闭或闭坑前,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标准,完成本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
③埋设矿区范围界桩,指派专人看护,严禁越界开采。
④剥离表土定点堆存,用于后期矿区复垦回填。达到服务年限后及时对露天矿坑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当地生态环境。
⑤矿区内的一切生产活动严格执行环保部门的标准,各项污染指标必须达到环保部门的硬性规定。
⑥如发现矿山企业开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矿山不按要求治理或治理不到位,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或到期后不予延续,矿山企业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对矿山进行治理。
3、加强对煤矿及储煤场的环境管理
①严格管理煤矿储煤场,要有固定堆放场所,堆煤场加盖防护罩、建设围墙、有防渗,有喷洒设施,防止二次扬尘。秦青公路沿线两侧300米或可视范围内禁止堆放原煤、矿石、沙土。
②加强煤矸石堆放场的管理。要设置矸石专用堆放场地;积极寻求矸石处理、处置、利用途径,减少矸石占地和二次扬尘。
③实行文明开采,督促矿山企业边开采边修复,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利用,努力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
4、加强对道路及运输管理
①加强对运输水泥、煤、石粉、铁粉等有可能造成扬尘车辆的管理,要求所有车辆实行加盖帆布或密闭运输,禁止超载,以防止随地洒落和随行扬尘。
②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禁私自改装车辆和没有环保合格标志车辆上路行驶。
④做好石料、煤炭等运输线路两侧绿化,路面要固定专人清扫,洒水抑尘。
(三)加强镇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下大力抓好绿化、美化工作
积极推行企业内部及周边绿化美化工程,力争从整体感观上有一个较大改变。对镇域范围内实行禁伐(山下除改造营造林确需砍伐部分熟林外),封山育林、休养生态。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推广使用绿色环保长效缓释化肥,提高化肥的使用效率,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在驻操营镇与石门寨镇边界至镇政府外环路,驻董、驻板旅游公路,至蓝图矿山公路两侧植树,扩大绿化覆盖面,建设2米宽的绿化隔离带。全镇总绿化里程26.1公里,栽植柳树20000株。在板厂峪景区内适宜地块栽植核桃5000株。
2、加强路面保洁和维护
为达到有效抑制二次扬尘的目的,在驻操营镇主要路段继续保持洒水车每天上路洒水净化,根据情况每天保持一遍的情况下,每天洒水数量分早、中、晚在五次以上,夏天晴热天气要适当增多,保持过车路段湿润。冬季要避免路面结冰。安排洒水车一台,司机两名,路面保洁员两名负责路面保洁和维护。安排专人每天对路面洒水保洁和维护进行检查,镇环保站定时进行暗访督导,确保最大限度的减少路面二次扬尘,路面平整畅通。
3、垃圾清运常态化管理
镇村成立保洁队伍,配备2台保洁车辆,用于镇村的卫生清扫、垃圾清理,镇城管对街道及两侧的垃圾堆放点采取每天不定时进行检查,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实行跟踪管理。对街道清扫坚持每天两次,即早晨、下午各清扫一次。
镇政府外环路,驻董、驻板旅游公路,至蓝图矿山公路途经的村庄,要对交通局负责以外范围的垃圾做好清扫转运。对驻操营-董家口、东山根、平顶峪,驻操营-九门口,驻操营-北沟等三条主要乡村道路进行日常维护,每周公路维护人员上路两次,清理垃圾,维护道路。
4、治理门店的不规范广告牌
为了确保镇区达到净化、美化、亮化效果,对各经营门店破损的广告牌进行更换或拆除,加大对违规牌匾的检查力度,彻底治理。
5、主要公路沿线村庄路边房屋墙壁美化
驻板、驻董旅游公路沿线8公里范围内,沿线村庄公路两侧的房屋墙壁全部刷乳白色外墙涂料,使之清洁美化。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由镇长张斌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国土、环保、安监、经贸办、电力、交通、林业、监察、公安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科级组织员王震有兼任。
(二)积极营造综合整治的浓厚范围,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环保法规、政策和控制粉尘污染的有效措施,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取得的成果,表扬先进,对整治不利的要公开曝光。
(四)监察部门要积极配合这次综合整治活动,确保政令畅通,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上述各项措施的,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驻操营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