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落实我镇护林防火工作,有效的发挥村级护林员的作用,落实村级护林员的责任、待遇、奖惩,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护林员管理办法:
一、护林员的职责
1、护林员承担护林防火的职责,在防火期内对本村山场进行巡查,加强对进山人员的火源管理,发现火情及时上报。
2、对进入林区乱砍乱伐、偷树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上报村委会及林业站,由林业站上报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处理。
3、落实封山禁牧工作,严禁牲畜进山放牧,一经发现,进行制止。
二、护林员待遇
护林员工资标准由镇政府制定,护林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三、奖惩制度
为做好我镇护林防火工作,更好的发挥护林员的作用,调动护林员的积极性,特制订以下奖惩办法:
1、镇政府组织人员在防火期内对护林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护林员每天不能够按时巡逻的,每发现一次年底从本人工资中扣除100元。巡逻不认真,仍有野外用火行为的,每发现一次从本人工资中扣除50元。
2、对发生火灾,不及时上报的,扣除工资200元。发生火灾,护林员不在火灾发生现场的,扣除工资500元。
3、护林员对本村乱砍乱伐现象不能有效制止且不及时上报的,每查处一起扣除护林员工资200元。
4、对本年度内发生火灾面积小于2公顷的,年底扣除护林员工资300元;超过2公顷的,年底扣除护林员工资500元。
5、本年度内部发生火灾,且对乱砍乱伐现象进行有效制止的,年底奖励护林员500元。
驻操营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