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同时为了全面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创建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按照《抚宁县2013年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此,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改善近岸海域和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分类实施、重点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优化发展环境,初步建立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协调联动的环境保护组织体系和运行制度,主要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监视、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明显提高,使全镇河道沿岸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镇域范围内石河上游支流水质明显提高,确保我镇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为驻操营镇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工作任务
实施工业污染源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河流入海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置、整治交通沿线和镇村街道环境、治理村容村貌。
(一)工业污染源治理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建设项目和规划环评制度,完善新建项目审批与淘汰落后产能、污染减排相结合的机制,提高准入门槛和建设标准。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有效削减工业污染负荷。对主要入海河流流域内重点企业严格实施在线监控,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予以停产整治,已经完工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再检查、再巩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整治效果。对关停取缔企业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对擅自复产的企业,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继续推广清洁养殖和农村清洁。以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推进沼气池、粪便干湿处理,畜禽养殖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清洁养殖。以自然村为单元,从家园、田园和水源三个环节入手,提高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镇村清洁。
积极开展卫生村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圈舍,保持卫生清洁。
(三)入海河流污染治理
巩固镇内河流河道清理整治成果,继续贯彻落实“河长制”监管机制,督促各相关村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镇域范围内水质明显改善。全面排查河道堤防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严厉查处擅自覆盖、侵占、污损河道以及向河道排污行为。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
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进程,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起完善的“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
全面清理镇村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要加大对镇政府所在地街道、旅游景区、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等。
各村要建设固定垃圾点,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有垃圾清运车辆,做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暂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村要进行简易填埋处理,并及时覆土进行绿化。
(五)整治交通沿线和镇村街道环境
认真抓好251省道及镇村公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镇村街道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强化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保持路面洁净。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多、路边乱堆乱放等问题,各村组街道要经常保持路面整洁、坚实,边沟畅通,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同时,公路沿线各村要搞好公路两侧建筑物修缮、装饰和环境卫生清理。
(六)治理村容村貌
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对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进行修复并及时更新内容。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市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设置、悬挂牌匾、横幅、广告,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整治力度。清理河沟、水沟内的污水、淤泥、生活垃圾,并修建排水、排污管道和渗水井,保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加大对农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车辆乱停、墙面乱贴等现象的整治力度,在村内适宜位置确定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村内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并利用广播把活动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宣传到广大人民群众当中,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发动群众人人参与,以村、户为单位各负其责。各村、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明确承担任务、整治标准和时限要求,全力投入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当中。
(二)集中整治阶段
按照方案要求,要在解决重点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垃圾围村、围路、围河等突出问题上取得突破。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
镇制定考核办法,逐村进行考核、评分、排队,评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先进村进行表彰奖励,评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后进村进行通报批评。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探索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环境治理工作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驻操营镇成立驻操营镇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事宜。各村也要成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组织村民积极参与,确保环境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
实行“包片领导分包,环境保护站等相关部门牵头,包村干部负责,责任到各村”的工作责任制。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责任人,负责驻操营镇域范围内工作的总体协调和联络沟通。
各包村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到所联系的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农林站要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产品和养殖业管理,推广农村沼气和清洁能源,减少农业面污染源,负责园林苗木调配工作,加强对农村绿化工作指导;镇相关部门要严厉查处乱种、乱挖、乱倒等侵占河道行为。镇政府要抓住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利时机,积极申报环境治理项目,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环境。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镇政府对各村的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落实。镇党委、政府将组织镇内联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活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对先进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驻操营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