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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警方四天侦破一起重大抢劫案

发布时间: 2013-04-18      发布机构:公安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索引号:8507

无知青年抢劫金店 刚满十八即将获刑
抚宁警方四天侦破一起重大抢劫案
2013年4月10日晚7时07分,抚宁县城东购商场一楼黄金首饰柜台发生一起抢劫案。一男姓犯罪嫌疑人手持铁锤砸破黄金首饰柜台玻璃,从柜台内抢走6根黄金项链,价值12万余元。
案发正值晚客流高峰,众目睽睽之下,犯罪嫌疑人竟手持凶器公然行抢,如入无人之境,社会公众无不愕然,这件事情很快成为群众议论的焦点。抚宁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启动大要案侦破机制,主管刑侦副局长王振、当晚值班局领导李兆奎立即组织刑侦大队、抚宁镇派出所、巡特警大队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副县长兼公安局长付强、政委付忠民闻讯也赶到机关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并成立了以副局长王振为组长、刑侦大队长邢卫东为副组长的“4.10专案组”,连夜展开侦破工作。通过商场营业员描述和监控视频分析,犯罪嫌疑人为一年轻男性,中等身材,发式时尚,面容可辨。办案民警及时将协查通报在公安网上发布,最艰苦的走访调查工作也随即全面展开:一路由刑侦队员和抚宁镇派出所民警在城区内走访五金商店、旅店、饭店、网吧和出租车司机,力争从凶手案发前后的吃、住、行、玩打开突破口;另一路由全县各派出所负责联系各村治安积极分子,广泛收集破案线索;县局网监部门也通过互联网抚宁贴吧发布了协查通告,争取网民的支持和帮助。4月11日上午,秦皇岛市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周明复也率领刑警支队、行动技术支队等相关人员赶赴抚宁指导侦破工作。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4月14日上午,从台营派出所反馈回一条重要线索:案发现场监控截图的犯罪嫌疑人照片很像抚宁县台营镇的曹某(男,18岁)。办案民警迅速调取了曹某的个人信息资料,经商场营业员进一步辨认,更增大了曹某的嫌疑。随后侦查人员马上赶赴台营围绕曹某展开侦查和抓捕工作。4月1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曹某迫于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犯罪嫌疑人曹某交待,他于案发前三天就到抚宁县城住下,第一天到东购商场踩点,随后从某五金商店买了一把铁锤,第二天傍晚因去迟了一步商场清场未来得及下手;第三天傍晚7点多钟赶到商场,实施完犯罪后即逃离现场。做案后的第二天,为防止被人认出来,他还在台营某理发店理发改变了发型,之后一直也没敢进家,在外躲了三天,当察觉事已败露后,无路可逃的他终于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投案。当问及他的犯罪动机时,他说他原本是到抚宁县城玩,头脑一热便实施了犯罪,案发后又悔又怕,只好带着抢来的赃物投案。
4月14日晚7点07分,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曹某4天前走进金店抢劫的那个时间,曹某眼含着悔恨的泪水走进了抚宁县看守所的大门。曹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抚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据办案民警讲:鉴于他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未造成严重后果,案发后主动投案且及时上缴赃物,具备从轻刑罚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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