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抚宁县人社局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新抚宁和实施“旅游立县”战略,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理念,以培育创业主体、优化创业服务、改善创业环境为重点,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一、健全组织,完善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创业服务网络。成立了抚宁县创业指导中心,承担全县创业指导和项目推介等一站式服务;充实乡镇创业服务人员队伍,负责本辖区的创业工作。二是健全创业指导专家队伍。由来自全县各行各业有突出贡献和成绩的人才13人组成了创业指导专家团,作为创业工作的顾问,向创业者讲授相关法规政策,传授创办企业经验和策划等内容。三是建立创业项目征集发布制度。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一些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论证后,定期向社会发布。此外,设立咨询热线2部,推出了“131”免费服务承诺等一系列服务项目,目前,已为9456名自由职业者解决档案托管、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养老金缴纳等切身问题。
二、加大培训力度,指导全民创业。不断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整合设立了17个培训基地,形成了以县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龙头,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依托的职业培训体系,确定抚宁县劳保服装厂、抚宁矿山机械厂、抚宁县招待所、北方金佳机械化工有限公司、抚宁县艾欣超市5家企业为创业实训基地。同时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将全县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落实创业培训补贴,以创业实务和技能为主,丰富内容和教学方法,把课堂搬到基层,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近年来,累计开展创业培训1562人,成功创业或改善企业675人次,成功率达到了60%。
三、突出重点,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精神,出台了《抚宁县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就业意见》、《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抚宁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等文件,鼓励扶持有创业愿望和有创业能力的各类群体自主创业。一是简化创业手续。推出首办负责、限时办结、上门服务等措施,优先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手续,为创业者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服务。二是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及补贴。凡在我县兴办的各类创业项目,对于国家和省市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最低限额收取。凡是我县登记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创办经济实体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贴息贷款,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对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首次创业成功并稳定运行6个月以上的,每人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创业补贴。截至目前,我县目前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1362万元,为4家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22万元;累计为 771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社会养老保险补贴1815 万元;为23名成功创业的大学生发放创业补助金6.9万元。
四、妥善解决劳动纠纷,优化创业环境。一是以“进百企门、知百企情、解百企情、暖百企心”活动为契机,深入全县300家重点企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参保为重点的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加强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同时做好争议仲裁调解工作,确保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二是突出巡查重点,降低巡查频率。对连续三年模范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违法行为记录且一次性通过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取得《年审合格证》的用人单位,授予“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先进单位”称号,向社会公布。自取得称号两年内,除举报投诉外,原则上不再对其进行日常巡查。(依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审查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三是坚持服务靠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宣传,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使企业主动纠正存在问题,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同时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以加强管理为主导,通过讲政策,依法行政,指导督促帮助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创业氛围。加强媒体宣传,在县电视台多次专门播放人社系统创业服务活动情况;发放宣传手册和举办各种活动等,以流动车、广播等形式,进乡入村广泛宣传,并在全县各乡镇所在地及各交通要道粉刷宣传标语80余条,联合妇联、工会等多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创业典型的宣传活动。讲述创业的成功经验,起到“以点带面”的宣传效应,极大地鼓舞了有志者的创业激情,营造示范效应,带动更多的人创业就业。
通过以上各项措施,我县创业人数不断增加,创业人群不断扩大,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返乡农民工创业带动一方经济,失业人员创业重新上岗;旅游业成为带动就业新引擎,初步形成了“农民增收、产业拓展、环境改善、乡村和谐”的“以农兴游、以游助农、农游互动”格局;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就业,农业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发展订单农业、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构建了“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截至目前,我县已有356名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538名昔日的“打工仔”变身了“小老板”,创办各类经济实体 532个;乡村旅游经营户发展到67家,共接待游客14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128万元,实现农民平均增收1050元;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80余家,带动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余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61家,辐射带动5.2万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