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事项类别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 备 注 |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1 | 秋粮收购专项检查 | —— | 一般检查事项 | 秦皇岛市抚宁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 | 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结合摇号等方式 | 粮食收购者收购资格情况;执行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情况;支付农民售粮款情况;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 否 | 粮食管理科 |
2 | 地方储粮轮换专项检查 | —— | 一般检查事项 | 秦皇岛市抚宁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 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结合摇号等方式 | 地方储粮油轮换计划执行情况;轮换期间,销售、收购情况。 | 否 | 粮食管理科 | |
3 | 全国粮食库存检查自查督导阶段 | —— | 一般检查事项 | 秦皇岛市抚宁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 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结合摇号等方式 | 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质量安全情况;储备粮管理及轮换情况;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情况;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情况;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企业执行粮食库存消化政策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 | 否 | 粮食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