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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度区政府相关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7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依法行政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0356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16年度区政府相关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5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字〔201668号)的精神,对我区(县)2016630日前制定的区(县)政府(办)相关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宣布失效的区(县)政府文件26件(文件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宣布失效的区(县)政府文件登记表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18  

 

 

 

 

 

宣布失效的区(县)政府文件登记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抚宁县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抚政通〔2009105

2

抚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抚政〔200072

3

抚宁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抚政通〔20087

4

县政府下达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指标的通知

抚政通〔2009106

5

县政府下达2010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指标的通知

抚政通〔200995

6

县政府开展二0一一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抚政通〔201083

7

县政府开展2012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抚政通〔201165

8

县政府开展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抚政通〔201280

9

县政府调整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抚政通〔201387

10

县政府开展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抚政通〔201368

11

县政府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建立城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通知

抚政通〔201325

12

抚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等七个暂行办法的通知

抚政办〔200143

13

县政府转发《秦政〔2000190号》文件

抚政通〔200149

14

县政府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的通知

抚政通〔200274

15

县政府调整部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的意见

抚政通〔200366

16

县政府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抚政通〔20051

17

县政府提高大病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抚政通〔200650

18

县政府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的通知

抚政通〔200924

19

县政府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大病保险缴费标准和医疗待遇的通知

抚政通〔2009111

20

抚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

抚政通〔201081

21

县政府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建立城镇居民以外伤害保险制度的通知

抚政通〔201325

22

县政府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通知

抚政通〔20124

23

县政府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通知

抚政通〔201290

24

抚宁县家电下乡实施方案

抚政通〔200912

25

县政府调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抚政通〔201270

26

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抚政通〔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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