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区政府坚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精神,全面开展清理工作,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涉及的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逐一进行审视,采取“减、放、并、转、调”的方式逐项提出精简建议。共取消减少审批事项15项,合并审批事项1项。
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取消、下放工作。健全清单管理体系,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审查。共衔接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4项,承接下放管理层级事项2项。
(二)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和权力事项的增减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对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公开行政权力,促进规范运行。组织健全全区权责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衔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文件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情况以及机构编制部门文件批复的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对近年来权责清单信息动态调整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汇总整理后形成《抚宁区行政权力清单》、《抚宁区责任清单》,累计录入30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2817项。严格做好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示。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遵循党管机构编制、优化协同高效等原则,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规范编制管理,提高效率效能,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进一步深化镇街改革,完成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管理短板,精准落实镇街改革任务。准确把握总体要求,统筹优化执法资源,全面推进我区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定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月报告工作制度。开展全区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公示抽查结果事项并向全社会公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互联网+信用监管”格局,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致力打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规范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制定了《关于进一步鼓励促进项目建设和投产达效的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速项目建设的奖励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全力做好惠企服务。为打通企业服务和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推进编制建立集各级惠企业政策文件目录、政策清单、申报指南为一体的清晰精准权威的惠企政策清单,为企业提供“菜单”服务。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办理,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核准、网上发照,有效解决个体户远程办理营业执照的难题,提升办事效率。
(六)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建立社会治理综合调解新机制。探索建立了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综合调解新机制,实行“三级联动、四调合一、五个标准”,推动由信访部门唱“独角戏”向多部门联动“大合唱”转变,由司法部门单一调解向多部门综合调解转变。聘用专职调解员12名,明确调解专员374名,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853件。加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探索以组织联建、机制联议、网格联管,促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上档升级为主要内容的“三联一促”大党建运转模式,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目前,全区组建22个“大党委”“大工委”,吸纳兼职委员133名,成立网格党组织385个,此经验做法被《河北日报》等省市级媒体报道。打造网格化服务管理特色品牌。以骊城街道为试点,打造“红色网格”,形成以街道大工委为核心的“5+5”网格连管组织架构和服务架构,通过强组织、送服务、解难题,切实提高社区治理水平。目前,共设街道网格总长1名,社区网格总长11名,网格长165名,网格员756名,中心户1901名。推进“雪亮工程”和智慧社区建设。投资1510万元,设置监控点位1110个,基本实现乡村、城区监控全覆盖。依托“雪亮工程”,打造智慧平安社区,目前已建成智慧小区11个。通过科技手段运用,成功侦破8.25系列夜间流窜砸车盗窃案,有效遏制了此类案件的高发态势。稳步推进社会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群防群治平安志愿工作平台,深入推进“四无四百”平安村居创建活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流程”等措施,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文明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打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八)不断提高处置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我区坚持法治引领,在法治框架下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依法进行疫情防控,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依法防控疫情十项措施》。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引导群众理解、配合,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纠纷,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进一步明确了单位和个人权利、义务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强化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法治保障,促进全社会依法、科学、高效、规范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对区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重点审查合法性、可操作性、民意性等三方面内容。共审查、备案、公布规范性文件1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认真贯彻《抚宁区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三统一”等制度。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后评估工作,安排部署文件清理工作,明确清理范围、清理重点、报送时限等。区本级规范性文件废止3件、继续保留6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依法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制定《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明确了重大决策的相关承办单位和实施单位的法律责任。从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等各个步骤中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
(二)实现法律顾问三级全覆盖。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三级全覆盖。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辖区4家、市级3家律师所分别与372个村委会全部签定法律服务协议。在全区范围实行线上法律服务全覆盖,开设1个区级法律顾问微信群和11个乡镇、管理区法律援助律师微信群,由包片律师提供政策解答、法律咨询等线上服务。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高效权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区情,深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4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顺执法体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分散在多部门、多个执法队的执法事项,实现行政执法的“综合”和“下沉”,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建设的通知》《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执法合力。
(二)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转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部门和镇街均在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公示并动态调整。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进行相关通报,促进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组织部门和镇街对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并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长效机制。全力做好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及时、准确。积极申报行政执法优秀案例。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乡镇和街道设有“综合指挥信息化网络中心”,明确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镇街新增执法证件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全区新增执法证件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执法证件年检工作。为镇街77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申领了证件。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培训、巡回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对镇街执法队员进行培训。聘请市委党校高级教授及各执法部门业务骨干,集中培训共1000多人次。落实包联制度,区直各相关执法单位开展对镇街执法队员的业务跟班培训,学习研修、现场执法、熟悉执法程序及案卷制作等,安排业务骨干巡回培训,现场指导业务办理。通过建立微信群、录制培训视频、召开网络培训会议等方式多方位推进培训工作。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全区22个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组织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我区年检合格的罚没机关及其罚没许可证正本33个,副本44个。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建立健全常态化行政监督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延伸监督触角,健全完善监督体系,通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方式,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形成常态化监督。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区人大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8项,作出审议意见9项、决议决定13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32次,提出意见建议160多条。今年人大建议办结率100%。
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期间,区政府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11件,其中重点提案6件。对于所承办提案,认真研究、分析、梳理,111件承办提案全部办结,满意率为100%。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各单位投诉监督举报畅通。通过市热线转办和我区热线(6018177)使承办制度和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发挥“时效性”优势,助推热线办理长效机制落实。
(四)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公开方向、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六稳”、“六保”、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全区公开工作深入扎实推进,为建设开放型、服务型、法治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在深入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成安经验”和大量的走访调研基础上,结合区情实际,探索建立了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综合调解工作机制。搭建区、乡镇、村三级综合调解平台。区级成立综合调解指导委员会,重点负责综合调解总体指导、法律引导和重点案件调解化解,加强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的分析研判,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乡镇(管理区、街道)成立综合调解专班,专职负责综合调解、信访接待以及基层矛盾隐患排查等工作;规范村级调解委员会,任用一批富有责任心、威信力的人员担任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做到事不出村。同时,结合工作需要,在区、乡镇两级调解平台,邀请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以队伍的专业化提升工作的公信力,确保矛盾纠纷和不和谐因素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解决。全区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13件,调解成功811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4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29件,预防矛盾纠纷26件,无民转刑案件,无涉及疫情矛盾纠纷案件。
(二)积极应对复议应诉工作。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条件、程序、时限,认真受理、审查的基础上,依法受理、目前,审查行政复议案件12起,维持4起,终止2起,责令公开2起,撤销1起,不予受理2起,驳回1起。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能,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市场、进景区活动,推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区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信群等转发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防控知识、以案释法案例等内容。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培育宪法信仰,彰显法治权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抓住新法颁布实施重要契机,大力推动民法典“九进活动”,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将法治宣传内容纳入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区委党校紧紧围绕“学习宣传实施宪法”这一主题,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了专题宣讲和培训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全面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举办讲座、部门领学、专家授课、组织培训和自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截至目前,已开展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4次。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学习法律知识全年不少于40学时。多次举办各镇街执法培训。建立并落实了领导干部宪法知识考试和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