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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依法行政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9238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抚宁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以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以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将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区政府一班人以区政府常务会学法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工作要求,确保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导落实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关制定了《抚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进各领域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开展。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月初将法治政府工作报告报市政府,并抄送区委、区人大。

(二)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将学习宣传宪法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及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组织“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推进宪法进农村、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全区共开展宣传活动50余场次。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命、决定任命区“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46人,免职41人,接受辞职2人,任命区法院人民陪审员201名,不断增强被任命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坚持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2021年提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授课会前学法的要求,经过实践,逐渐形成了各执法部门“局长讲法”做表率的常态化学法讲法制度。截至目前,已进行7期。印发《关于举行全区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组织全区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印发依法行政考核的通知,制定指标体系及责任分解,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逐条对照指标体系,形成本单位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对日常工作进行汇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上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持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我区首推的综合调解工作机制代表秦皇岛市参加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项示范。

二、优化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推行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制定了23个政府部门和抚宁经济开发区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1年区划调整后印发了坟坨镇和榆关镇的三定方案。根据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和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完善了我区许可事项清单,共梳理许可事项113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严格落实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每年及时更新公布,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动态调整项目。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争取政策性资金,落实党组成员包联企业重点项目责任制,推动落实全区减税降费惠企政策,组织企业参展参会等系列举措,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持续开展“简证便民”行动,在继续巩固“一窗通、零成本、即时办”成果的基础上,企业开办专区内还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全市域通办服务,与市审批局及各县区签订了通办协议,申请人可以在抚宁区企业开办专区内申请办理任一县区营业执照,打破了办理设立登记的地域限制,实现了“全市域、零成本、一日办”。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区共注册企业683户,免费刻制公章596套,发放税务UK266枚。优化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政务环境,推进一网通办、五级N同、数据共享建设,组织我区各区直单位、各乡镇(街道)以及所辖村,在河北省事项管理平台中开展事项认领及实施清单维护工作,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网上可办率已达到100%。根据全流程网办事项清单,梳理出区级行使权力的全流程网办事项目录521项,其中涉及区本级事项473项,区直部门事项全流程网办率100%。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纾难解困相关政策,成立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小组,制定并落实6项工作制度,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总体工作进行细化分工和督导推进,扎实开展减税降费宣传辅导,推进全区减税降费整体工作有条不紊、协调进行。实施领导包联制度,共走访、调研、协调企业76次,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责成专人负责12345政务便民热线及政企服务直通信息化平台中反映企业问题的收集、汇总。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等相结合,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在完成全年计划的同时,持续完善“一单两库”,深入推进部门内部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全年累计抽查事项223项,累计抽查60次,抽查市场主体992户次,抽查结果100%公示在区政府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建立健全市场信用监管新机制,全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主体共8942户,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主体共5304户。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与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等有机结合,正式运用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及网络交易监管分发系统,摸清本辖区平台内商户底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规范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规范商户的交易行为,全年累计监测网络主体481户次。

三、强化管理监督,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配合立法工作,推进民主立法。组织征求《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秦皇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意见,向全区各单位征集省五年立法建议。

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清理。按照省市通知要求,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宣布失效1件,废止2件,继续保留4件。梳理了我区涉及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关于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问题整改措施》的通知,落实我区整改措施。

四、狠抓制度落实,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落实实处。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决策活动的监督管理,明确决策责任,制定出台《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转发《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办法》,要求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单位认真落实

(二)大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将购买法律服务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各乡镇、各部门均按要求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五、健全行政执法过程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区直和乡镇(街道)执法中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已成常态化。区司法局联合区政府公开办长期在网上巡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镇街探索建立法律顾问+法审人员共同审核机制。依法行政小组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及时进行评查通报和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完善健全行政执法依据、职权、责任分解及相关配套制度。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改革,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召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健全完善了《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秦皇岛市抚宁区区直执法部门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等工作机制,转发《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乡镇和街道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乡镇(街道)进行督察和调研,详细了解各乡镇(街道)的改革落实情况。赋予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分配编制的权限,建立乡镇编制调整备案制度,目前,我区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共计98名。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区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实务指导,全面解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执法权下放单位对镇街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对乡镇(街道)执法骨干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为了更好解决乡镇(街道)行政执法队“接得住”“管得好”问题,各赋权下放区直执法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巡回培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将区直行政执法部门新调整到执法岗位人员及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岗位和行政审批岗位人员列为培训考试对象,以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以行政处罚法等为重点,对参加培训考试人员严格按照“在岗在编”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全市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中,我区通过率70.5%。

六、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组织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先后组织开展33类重点人群周核酸检测工作共15轮。加大投入,提升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8月份区妇幼保健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4家区级医疗疾控机构的全覆盖。为4家核酸检测实验室增配4台提取仪、11台扩增仪已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做好院感防控措施,先后4次召开了“抚宁区医疗机构冬季疫情院感防控会”常态发挥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严格预检分诊扫码、测温、手消、旅居史询问措施,发现发热患者后实施闭环管理,在现场做好隔离观察基础上由救护车将患者转接至区级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甄别处置。进行常态督导检查,累计检查535户次、派出督导、执法人员598人次、出动检查、执法车辆247台次,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村卫生室20家、诊所9家给予了停业整顿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加强领导建强科学高效应急指挥体系。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防控指挥体系,健全12个专项工作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召开疫情工作会议,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加强信息联动,保证横向联通,上下畅通。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包联机制,建立包联台账,落实各项防控职责,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区域“网格化”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加大检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在疫情防控中工作落实不坚决、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工作落实。

(三)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和保障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全区突发事件处置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内容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并加强做好各项预案管理、备案和演练工作,扎实推进区级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修订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进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专项预案修订工作,在全区应急预案体系日趋完善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统筹推动开展了部门、乡镇和企业等不同层面的应急演练活动。全区共开展演练活动63场次,其中区级演练2场次、部门演练4场次、乡镇演练3场次、区级综合救援队伍演练4场次、企业演练50场次。

七、强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切实推进综合调解工作机制。在深入学习借鉴和走访调研基础上,结合区情实际,探索建立了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综合调解工作机制,推动信访等部门唱“独角戏”向多部门联动“大合唱”转变,司法部门单一调解向多部门综合调解转变,信访、法院、公安部门末端管理向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转变,使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区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投入30万元打造了基层标准化调解室,预算安排76万元作为工作专款,并计划实行“三无”乡镇资金奖励制度,进一步激发基层激情干劲。截至目前,抚宁区进京访批次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2.5%和69.2%,刑事诉讼案件新收同比下降16.2%,全国两会期间实现进京赴省“零上访”。抚宁区创建综合调解工作机制的做法被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及法治日报等媒体刊登,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改革办公室调研组莅临指导并予以肯定,被河北省司法厅列入司法行政改革创新重点项目。大新寨镇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二)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积极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2021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件。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前三季度负责人出庭案件15件。

(三)规范行政裁决工作。我区按照清单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组织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对本单位行政裁决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对之前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依法公示。

(四)加强全民普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科学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组织了“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宪法进农村、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宣传活动共计50余场次。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动员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开展民法典宣传,在全区范围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热潮。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普法宣传下基层”活动,截至11月份全区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93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5.1万余份,累计受众约22、5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7091人次。2021年3月,我区留守营镇张各前村成功被评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加强新媒体普法品牌化建设,区司法局与融媒体中心合作开办了“抚宁普法小讲堂”栏目,提升新媒体基层普法的宣传效果。截至目前共录制并播出“抚宁普法小讲堂”栏目36期,累计点击量突破25万人次。

八、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截至目前,在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445条,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911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民主、司法、群众、舆论监督,区人大二届五次会议以来,区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67件,办结率100%。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期间,区政府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21件,办结率100%。

(二)加强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审计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审计,秉公用权”,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统计部门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入益尔生物等23家单位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环境不断优化。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上半年、下半年2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暨案卷评查工作,统一评查标准,制定评查方案,创新评查方式,明确整改时限,提升行政执法总体水平。

九、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送端延伸。落实公用事业接入“冀时办”的要求,通过在“五级四同”事项库中的事项认领发布,并组织各业务窗口受理人员梳理流程、配置账户,同时组织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接入平台并熟练使用。目前,已完成了水、气、暖等公用事业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完成了抚宁区级事项实施信息的录入和账户分配工作,已实现在秦皇岛市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报装审批功能,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工作。

(二)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充分利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统一收集的464个一次录入行政检查事项信息清单外检查信息,将其运用到行政检查数据中。

十、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主要表现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还有差距;各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执法能力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我区专业法治工作队伍整体不强,机构改革后部分工作衔接不顺畅,集约高效的政府管理治理体系还未充分形成,法治政府工作任务的艰巨性与法治专业人才短缺的矛盾尤为突出;重大决策法律指导还需加强,行政执法程序仍需规范。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从以下方面着力解决:

(一)加强协调联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常态化。与区法院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共同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二)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紧紧围绕工作实际,不断充实和完善法治教育培训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学法,不断树立法治导向,营造法治氛围,形成法治思维,促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新增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依法申请行政执法证件。通过执法证年检考试、执法培训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尝试定期邀请法律专家到基层对法治工作人员进行授课培训,不断增强法治人才队伍的社会责任感职业伦理意识及法治实践能力,引进优秀法治人才与培养优秀法治人才相结合。通过公务员招录、内部调剂等方式,充实专业法治人员力量。同时加强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制专业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

(五)坚持贯彻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配齐配强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

(六)继续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实地行政执法督察,重点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尤其是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和实地督查,促进依法执法。三是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执法单位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4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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