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抚宁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盯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积极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公平稳定。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加强学法用法,争做法律明白人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认真组织局党总支的组织学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坚持领导班子学法制度,还利用工作之余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并坚持做好笔记。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与自己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能自觉做到守法、护法,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
(二)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审查区本级规范性文件1件,及时向区人大、市司法局备案,对我区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清理区本级规范性文件3件,保留2件;组织我区2022年新增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过关率88%。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件年检培训和考试。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新梳理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组织各执法单位编制2022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活动;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优化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区范围内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着力开展全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截至目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起,目前结案28起,依法纠错率55%。
二、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持续加强重点内容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民法典普法,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了全区各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在全市范围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中,我区选送的10篇征文中有4篇获奖,抚宁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荣获优秀组织奖。
(二)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出台《区政府学法计划》,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法治副校长落实率达100%,组织全区各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先后为6所中小学捐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00册。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下发了《全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所有行政村每20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各社区按照人口总数2‰的比例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并加强动态管理。依次在八个乡镇街道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法治基层行”主题宣讲,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培养工作三级微信工作群。加强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体检、普法宣传、企业家沙龙等活动,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35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万余份,累计受众约23万人次,接受群众咨询约5千人次。
(三)加强智慧普法,不断提升新媒体普法工作成效
进一步巩固“抚宁普法小讲堂”栏目成果,规范栏目流程、提高栏目质量,使小讲堂栏目集思广益、贴近民生、更受欢迎。年初播出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一期栏目备受关注,在微信视频号平台获得了单期5万的点击量,一举冲上平台热门话题。截至目前,全年共录制并播出“抚宁普法小讲堂栏目”47期,内容涉及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疫情防控、反有组织犯罪法、反诈等多个方面,累计阅读量已达到100万人次。
(四)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我区成功推荐坟坨镇杨庄头村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成功推荐骊城街道香营村、大新寨镇狮子庄村为第七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全区384个调委会共有人民调解员1100余人,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个,配备人民调解员20名。二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衔接联动。切实发挥我区综合调解工作机制作用,与各职能部门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联合调处、资源共享,共同为矛盾纠纷“把脉问诊”,提升矛盾化解的效率。今年新增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目前各乡镇共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16名。三是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源头化解。切实做好在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期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按照辖区网格,对一般民间纠纷做到边排查、边调解,排查一件,解决一件,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34件,调解成功434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二)全力推进重点人群管控
一是全面推进“精准矫正”、“修心教育”。我区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164人分类为严管和普管两类人群,实施分类管理。严格落实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和请销假制度。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和常态化走访工作,建成安置帮教基地。二是建立健全社戒社康工作网络,现有社戒社康人员34人,全部落实了一人一档,成立了帮教小组,没有出现社戒社康人员脱管漏管问题。
(三)全面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一是尽可能降低受授门槛,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对身体残疾或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实行上门服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群众,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有针对性地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依法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3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136件,刑事援助案件241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190件。接待法律服务热线咨询205件,接待来人来访456人次。为困难群众免费代写诉讼6份。二是推进公证执业活动,提高公证质量。抚宁公证处推行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举措,开辟了公证服务“绿色通道”,解决传统公证举证难的问题。抚宁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事项625件,参加抚宁区双违强拆2次,公证收费37.5万元。核实证据411件,接待群众来访7500余人次。办理预约办证33件、延时服务38次、减免公证费28382元。其中涉及年老人员减免1518元,残疾人减免634元,涉及企业减免25900元,涉军减免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