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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区司法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21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

体裁分类:依法行政  索引号:fnqsfj/1692600855208

2022年,抚宁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盯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积极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公平稳定。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加强学法用法,争做法律明白人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加强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认真组织局党总支的组织学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坚持领导班子学法制度,还利用工作之余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并坚持做好笔记。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与自己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能自觉做到守法、护法,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

(二)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审查区本级规范性文件1件,及时向区人大、市司法局备案,对我区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清理区本级规范性文件3件,保留2件组织我区2022年新增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过关率88%。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件年检培训和考试。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新梳理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组织各执法单位编制2022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活动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优化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区范围内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暨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着力开展全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截至目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目前结案28起,依法纠错率55%。

二、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持续加强重点内容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民法典普法,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了全区各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在全市范围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中,我区选送的10篇征文中有4篇获奖,抚宁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荣获优秀组织奖。

(二)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活动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出台《区政府学法计划》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法治副校长落实率达100%,组织全区各中小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先后为6所中小学捐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00册。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下发了《全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所有行政村每20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各社区按照人口总数2‰的比例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并加强动态管理。依次在八个乡镇街道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法治基层行”主题宣讲,建立法律明白人队伍培养工作三级微信工作群。加强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治体检、普法宣传、企业家沙龙等活动,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35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万余份,累计受众约23万人次,接受群众咨询约5千人次。

(三)加强智慧普法,不断提升新媒体普法工作成效

进一步巩固“抚宁普法小讲堂”栏目成果,规范栏目流程、提高栏目质量,使小讲堂栏目集思广益、贴近民生、更受欢迎。年初播出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一期栏目备受关注,在微信视频号平台获得了单期5万的点击量,一举冲上平台热门话题。截至目前,全年共录制并播出“抚宁普法小讲堂栏目”47期,内容涉及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疫情防控、反有组织犯罪法、反诈等多个方面累计阅读量已达到100万人次。

(四)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我区成功推荐坟坨镇杨庄头村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成功推荐骊城街道香营村、大新寨镇狮子庄村为第七批“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全区384个调委会共有人民调解员1100余人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个,配备人民调解员20名。二是抓好矛盾纠纷化解衔接联动切实发挥我区综合调解工作机制作用,与各职能部门互联互通、优势互补、联合调处、资源共享,共同为矛盾纠纷“把脉问诊”,提升矛盾化解的效率。今年新增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目前各乡镇共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16名。三是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源头化解切实做好在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期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按照辖区网格,对一般民间纠纷做到边排查、边调解,排查一件,解决一件,件件有回音。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34件,调解成功434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二)全力推进重点人群管控

一是全面推进“精准矫正”、“修心教育”。我区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164分类为严管和普管两类人群,实施分类管理。严格落实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和请销假制度。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和常态化走访工作,建成安置帮教基地。二是建立健全社戒社康工作网络,现有社戒社康人员34人,全部落实了一人一档,成立了帮教小组,没有出现社戒社康人员脱管漏管问题。

(三)全面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一是尽可能降低受授门槛,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对身体残疾或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实行上门服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群众,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有针对性地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依法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3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136件,刑事援助案件241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190件。接待法律服务热线咨询205件,接待来人来访456人次。为困难群众免费代写诉讼6份。是推进公证执业活动,提高公证质量。抚宁公证处推行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举措,开辟了公证服务“绿色通道”,解决传统公证举证难的问题。抚宁公证处共办理公证事项625件,参加抚宁区双违强拆2次,公证收费37.5万元。核实证据411件,接待群众来访7500余人次。办理预约办证33件、延时服务38次、减免公证费28382元。其中涉及年老人员减免1518元,残疾人减免634元,涉及企业减免25900元,涉军减免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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