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审批提质增效。严格压实立项至竣工验收全链条责任,重构审批流程12项。立项、环评、施工许可等6个核心窗口推行“全天候服务 + 节假日不打烊”模式,全年累计延时服务156次,通过“容缺审批”办理事项89件、“快速审批”办理事项123件。深化重点项目包联机制,组建15个包联专班,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精准指导”,累计协调解决审批堵点问题46个,推动重点项目早落地、早投产。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优化政务大厅功能布局,整合推出“企业开办”“社会保障”等32项高频“一件事”套餐,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系统梳理规范156项办事指南,制作“一件事”办理导图。累计受理“一件事”业务3359笔,办结3216笔,办结率达95.7%,平均办理时限从3.5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群众满意度达98.6%。清单化规范政务服务。印发《抚宁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抚宁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各类事项743项,其中区级489项、乡级191项、村级63项,全部完成河北政务服务平台调整公示,实现“清单化管理、透明化运行”。优化进厅事项管理,整合政务服务资源32项,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设立京津冀 “跨省通办” 窗口,梳理通办事项138项,其中“全程网办”76项、“异地代收代办”62项,惠及企业群众2.3万人次。
(二)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价格监管精准发力。聚焦食品药品、民生用品、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8次,检查经营主体320余家,有效稳定市场价格秩序。民生计量规范整治。针对水电气领域开展计量专项治理,对23家水电气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标准器检率保持100%,审核强检器具4329台套,校准民生计量器具5955台件,水电气表抽查合格率达98.3%,较上年提升1.2个百分点,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排查“涉老企业”14家,指导16家企业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整改问题广告23条。
(三)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构建“综合调解 + 源头治理”社会治理新格局,成立医患、劳资、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个,聘用专职调解员 17名,明确村(社区)调解专员374名,全年成功调解矛盾纠纷602件,调解成功率100%。深化村(社区)“百姓说事室”建设,实现128个村(社区)全覆盖,培育“法律明白人”3200余名,聘请17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建立“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包村干部”基层治理队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比例达92%,较上年提升3个百分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制度保障基础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年配合市政府、市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规章及立法计划征求意见工作27次,结合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86条,采纳率达65%,为上级立法与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规范文件起草、审查、备案全流程,全年审查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重大行政决策1件,合法率达100%,均按规定向市政府、区人大完成备案。运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规范性文件出台全过程网络备案,备案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决策质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2025年度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秦皇岛市抚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草案”“秦皇岛市抚宁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2项重大事项纳入目录管理。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2025年5月20日,组织区12个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150余人次,参加全市重大行政决策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视频培训会,系统学习法定程序与档案文书规范。全年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率达 100%,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100%。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深化乡镇执法改革,提高执法质效。《抚宁区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下放清单(2024 年版)》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下放行政处罚事项18项、回收事项98项。为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区司法局组织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召开座谈会4次,梳理执法衔接、能力建设等12大类问题,经区政府统筹协调全部妥善解决。开展执法人员培训6场,覆盖800余人次,组织8个乡镇(街道)开展执法演练3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公示执法信息1.2万余条。全年组织开展案卷评查2次,抽查行政处罚案卷800余卷,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83份,指出程序不规范、文书制作不标准等问题156个,督促全部整改到位。开展执法人员信息核查清理,纠正执法证系统错误信息18 条,实现人员信息与执法资格精准匹配。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年检及新增考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资格合格率均达100%。
(三)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印发《抚宁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涉企执法部门建立异地执法协作机制和备案制度,全年无违规异地执法情况。针对12345热线反映的执法问题,下发督办函7份,涉及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企业回访满意度达100%。制定《抚宁区涉企行政执法问卷调查表》,涵盖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等8类问题,对73家企业(其中规上企业28 家、中小微企业45家)开展调研,未发现违规执法行为。制定《秦皇岛市抚宁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设立“涉企行政检查专栏”,公示执法事项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及年度检查计划,全年公示检查计划286项,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全区开展涉企行政检查890次,均为计划内检查。9月1日起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实现河北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与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执法全过程可追溯。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监督。2025年收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60余条、政协委员提案106件(其中重点提案4 件),全部按期办复,满意率均达100%。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审议意见并抓好落实。构建“纪律监督 + 监察监督 + 巡察监督”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年通过12345热线收集执法相关线索29条,处置办结率达 100%。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监测点建设,邀请5家企业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3次,收集意见建议26条,采纳18条。设立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投诉举报电话,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线索汇集统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能力。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区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996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20件,19件已答复,1件结转下年。清理优化政务新媒体账号,关停新媒体账号8个。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搭建区、乡、村三级综合调解平台,邀请律师参与区、乡两级调解工作,任用186名责任心强、威信高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全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602件,全部调解成功。
(二)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质效。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5件(含结转11件),其中2025年新收申请94件,受理67件,全年审结案件91件,受理后审结64件(含结转11件),其中维持36件(含驳回申请6件、驳回行政复议请求6件);纠错16件,纠错率17%;终止12件,调解率13%。行政诉讼应诉方面,经行政复议审结后进入诉讼程序9件,已审结的5件均无败诉情况;出庭应诉22次,其中二审、再审案件11次,有效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权威性。
(三)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2025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举办“法治春联”“法律护航 助企成长”“精准反诈校园行”法律服务便民集市等特色鲜明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25场,发放宣传资料4.5万余份。借助新媒体普法优势,持续高质量推出短视频普法栏目——“抚宁普法小讲堂”,本年度播出45期,累计推出211期,累计点击量超过352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抚宁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和“营商法治”专栏,以案例为突破口增加普法宣传的生动性和实效性。
七、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筑牢法治思维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抚宁区政府学法计划》,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内容,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8次,覆盖领导干部230余人次。组织全区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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