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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孙春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8-0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8265

 

抚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孙春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聚集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孙春涛等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孙春涛同志任县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孙永钢同志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孙宁同志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春玲同志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丛宝峰同志任县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正科);

李伟东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志昌同志任县农牧水产局副局长;

孙怀广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

杜敏茹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立江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抚宁县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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