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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晓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31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4025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晓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秦皇岛市抚宁区财政局: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李晓民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魏文良同志不再担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郭秀云同志不再担任区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桑林海同志不再担任区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金融办公室主任、专职副主任,原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19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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