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秦皇岛市政府

抚宁区人民政府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任免

关于高加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2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4262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高加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高加民同志任区文物局局长,不再担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德胜同志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职务;

郭松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玉东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秦玉杰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张笑东同志任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王利华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主任科员;

刘永柱同志不再担任区文物局局长、区文化发展中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主任兼队长职务;

张焕良同志不再担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付桂春同志不再担任区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王崇东同志不再担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继胜同志不再担任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孙向前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杜敏茹同志不再担任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利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19422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