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奇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王奇伟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殷维江同志任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江华同志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不再担任区教育和体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振国同志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试用期一年);
谢立亮、杨松同志任区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向华同志任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何金城同志任抚宁经济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进军同志任抚宁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国新同志任区景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不再担任区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职务;
郑绍勇同志不再担任区行政审批局主任科员职务;
赵红民、张春玲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职务;
孟凡忠同志不再担任区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赵凤玲、娄海明同志不再担任区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赵秀云同志不再担任区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昆同志不再担任抚宁经济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付娜同志不再担任抚宁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稳同志不再担任区景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