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字〔2026〕2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石元富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石元富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印发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索引号:fnqzfb/1769589276501
抚政字〔2026〕2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石元富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石元富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区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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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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