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秦政办字〔2018〕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8日
发布时间: 2018-11-1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抚政办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索引号:1289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秦政办字〔2018〕1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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