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2021年禁渔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
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2021年禁渔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2021年禁渔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禁渔管理工作,依据《秦皇岛市2021年休禁渔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全省休禁渔管理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休禁渔秩序和渔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管理目标
坚持船籍港休渔原则,严格落实“依港管船、集中停靠、定人联船、船位报告、定期点船、信息周报”等监管措施,确保应禁渔船全部禁渔。强化执法检查,落实渔业渔政主管部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协作办案机制,严厉查处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行刑衔接”,确保全区禁渔秩序总体稳定。
三、禁渔期有关规定
(一)禁止作业类型。除娱乐性垂钓之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二)禁渔时间。全区内陆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 时。
(三)洋河水库禁渔时间。2021年5月8日-2022年5月8日。
四、管理措施
渔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面落实禁渔管理各项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
(一)落实渔船监管责任。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执行“集中停靠”“定人联船”“定期点船”制度。渔业部门建立禁渔渔船台账,签订《遵守休禁渔管理承诺书》,填写《2021年内陆水域禁渔渔船停泊登记表》。要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主动向包联渔船宣传禁渔期制度,并和渔船所有人、渔船进行合影留档,实时掌握渔船动态信息,严禁渔船擅自移动或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作业。
(二)强化水陆执法实效。渔政执法机构要集中执法力量,组织开展水上、陆上巡回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对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和交界水域实行分片包干、高频巡查,必要时实施蹲守驻守检查。坚决查处电毒炸鱼、违反禁渔期规定及使用违规渔具捕捞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水上发现的各类网具,一律予以清理取缔。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娱乐性垂钓行为不列入执法查处范围。
(三)突出重点水域执法。要加大重点水域监管力度,重点水域实行高频巡查、驻守检查和区域联合检查,确保执法监管全覆盖。
五、各相关部门职责
(一)渔业部门: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禁渔工作措施,组织执法行动,做好渔政船的应急值班安排;收集整理休禁渔工作动态,定期发布禁渔通报,协调解决禁渔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违规渔具、违规渔船治理;对停港渔船进行全方位监管,随时掌握渔船动态;对涉嫌渔业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禁渔期间岸线和陆地市场、饭店各类非法购销、代冻违禁渔获物的查处工作,对新鲜水产品来源进行追溯;查处渔具销售点以及向渔船供油、供冰、代冻企业(点)违法行为;加强船厂监管,对非法建造涉渔“三无”船舶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公安部门:负责渔业涉黑和涉刑案件参与人员的陆上调查取证及案件侦破工作,严厉打击社会人员禁渔期间非法牟取暴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确保禁渔制度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禁渔政策,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以案释法,及时宣传发布各地查获的典型案例和重大违法案件,并向“中国渔政”等渔业渔政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
(三)加强执法协作。渔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力争实现生产、运输、销售全链条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部署安排,持续深挖渔业领域内组织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电毒炸鱼等涉黑涉恶行为。
(四)统筹推进工作。要坚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禁渔管理工作两手抓、两手硬,既要把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也要结合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区实际,安排部署好禁渔管理工作,维护禁渔秩序稳定。在开展禁渔执法行动的同时,要统筹安排好涉渔“三无”渔船和“绝户网”清理取缔、打击电鱼活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渔业安全生产等相关执法行动,确保执法成效。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