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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抚政办  主题分类:其他 索引号:19547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开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按照省、市关于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部署要求,区政府各部门编制的权责清单已经区政府审定同意,现予以公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各部门要在5月底前,通过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全面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门户网站(www.chinafuning.gov.cn)公开发布《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汇总版)》。

二、抓紧编制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各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逐项对应本部门权责事项,于5月底前编制公开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主体、办理标准、办理时限、监管方式等,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同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清单内部运行、考核、评估、监督以及动态调整等制度机制。

三、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权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认真落实行政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约束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现象,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全面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开后,因法律、法规、规章等颁布、修改或者废止,导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上级部门决定对权责事项予以调整的,政府部门机构职能发生调整的或者其他情形需要调整权责清单,由政府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自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结果报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权责事项涉及两个以上政府部门分别实施的,由相关政府部门协商调整。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部门日常调整备案情况适时调整《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汇总版)》,一般每年1次。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28

 

抚宁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一).doc

抚宁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二).doc

抚宁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三).doc

抚宁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四).doc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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