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字〔2021〕38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秦皇岛市抚宁区进一步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抚宁区进一步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
进一步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5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秦政办字[2019]48号)要求,我区2019-2020年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开展培训2248人次,面向骊骅淀粉、金茂源纸业、忠友餐饮等25家企业开展企业职工在岗培训4715人次。为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精准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落实落地,结合我区2021年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从业能力支撑,2021年我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以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为重点,大力开展在职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实现“以训稳岗”为目标,计划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700万元,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3300人次以上。
二、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3月)。各职能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具体保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企业、社区、乡村、街道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了解企业用工培训计划,有效甄别企业培训能力。让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了解并参与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中来。
(二)推进阶段(4-11月)。全面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政策,确定抚宁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重点企业与定点培训机构,并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活动。
第一季度完成总任务的15%,3月底前完成全区各类培训500人次。
第二季度完成总任务的50%,6月底前完成全区各类培训1650人次。
三季度完成总任务的75%,9月底前完成全区各类培训2475人次。
到11月底,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全区累计完成各类培训3300人次以上,累计发放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700万元以上。
(三)评估阶段(12月)。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接受省市部门监督检查。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坚持需求导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新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广泛组织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组织开展化工、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服务旅游产业发展,针对旅游营销、导游服务人员,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培训。适应传统服务业现代化改造升级,加强商贸、住宿、仓储、餐饮、交通运输等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有培训能力的可自行组织,没有培训能力或培训能力不足的可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组织(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开展重点群体免费技能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续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残联、区妇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重要民生工程,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在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区政府各责任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工作责任,共同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教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财政部门要确保培训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季报、年报制度,抓好政策措施落实,形成政策引领、政府协调指导、劳动者参与、企业(民办学校协助)实施、社会广泛关注的工作格局。鼓励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强力推进实施,实现全程高标准、整体高质量。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培育先进典型,挖掘培训亮点,推广经验,扩大培训效果社会影响力。
(五)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各职能部门及企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主体责任,按照文件规范开展各项培训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培训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