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防控疫情推进外资外贸商贸流通文旅业发展协调组关于在全省开展2021年度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秦皇岛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秦皇岛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编制《秦皇岛市抚宁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秦皇岛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秦生态环保办〔2021〕3号)、《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21年旅游旺季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秦生态环保办〔2021〕6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在全省开展2021年度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冀商文协调〔2021〕3号)和《秦皇岛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清理整治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原则,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监督,以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等为重点,加大油品质量、计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标油品存储、销售和生产行为。以国省道沿线、物流园区、工业园、货物集散地、货运车辆停车场、施工工地、油品运输车等为重点,依法依规对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非法经营点、车辆和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实现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为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二、清理整治重点
(一)无证照经营行为。包括油库、加油站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存储油罐、非法存储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利用非法流动售油车销售成品油等行为。
(三)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油品“以次充好”、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未按有关要求落实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等行为。
(四)偷税漏税行为。通过第三方平台采购、由贸易公司从炼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带票油品,分销时以无票价格进行油品销售不确认收入及对外虚开发票等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至7月25日)。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一项重点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发展改革、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资源规划、交通运输、税务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推动全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动员,作出部署,强化措施,提供保障,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根据日常工作、群众举报和历次专项行动掌握的线索,按照本实施方案所列清理整治重点,对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反复排查整治,深挖细查,彻底清除。对排查中发现的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及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行为,要通过断水、断电、拔除油罐或对油罐注水、注浆、灌沙等手段,坚持依法取缔,依法查扣相关经营设施、油品及非法营运车辆。其他情形要依法依规立即查封,限期整改。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确保露头就打。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在专项整治中阻碍执法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督查提高阶段(10月21日至12月15日)。在排查整治基础上,继续组织相关部门,采取部门联查、定期不定期巡查、常态化“回头看”等方式,严把运输检查关、市场准入关、油品质量关、经营行为关、安全生产关,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整治查处到位、成果巩固到位,持续保持对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等站点车辆和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及排查整治中列入“黑名单”的,要逐一查、反复看,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泛滥、死灰复燃,巩固保持成果,全面实现专项清理整治目标。
清理整治工作实行月调度、月督导制度。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以文字材料形式(含电子版)报区成品油市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成品油市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无证照经营行为、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和偷税漏税行为的摸底排查工作,摸排要认真仔细,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同时填报“抚宁区‘黑加油点’摸排情况统计表”、“抚宁区油罐车摸排情况统计表”和“抚宁区自储自用加油站点摸排情况统计表”(附件2、3、4、),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于每月5日前报区成品油市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统计汇总、依法检查企业进销存台账,追溯油品来源。依法依规检查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对无证经营者进行甄别。查处以原油、燃料油为主要生产原料非法加工炼制成品油的行为。
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涉油品犯罪;查处非法运输、存储成品油违法行为,查处流动加油车辆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查处利用散装汽油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生的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收缴的油品以及用于非法存储、经营油品的工具和设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油品的违法行为;做好计量器具强制鉴定,查处计量作弊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价格政策执行。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环保违规行为,重点核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对违法用地加油站(点)依法进行查处;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和成品油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查处机动车擅自改装、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查处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等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行为。
区税务局负责根据公民检举、举报,其他部门交办、转办的违法线索,对炼油企业、油品经销企业及加油站点,依法开展税收检查,重点查处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行为;加强对成品油加油站税收征管,严格管理加油站进销存台账,重点监控缴税成品油销售量远低于实际销售量的加油站点。
中石化河北秦皇岛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北秦皇岛销售分公司、中油华奥秦皇岛公司负责指导各自所属企业自查自纠,配合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在专项清理整治期间,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保障合格油品正常供应,满足社会需求,避免出现局部油品短缺现象。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行全年性常态化循环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并具体组织实施。采取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死角的拉网式排查、不定期巡查、定点检查等多种形式,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开展成品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切实发挥好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依法办事,严格整治。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避免因法律法规适用不当或工作方法不当造成失误。对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打严惩、快处快办,绝不心慈手软、姑息养奸。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布工作方案,及时曝光取缔清除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及停业整顿加油站点、违法违规经营者名单。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利用“12345”“12315”“12350”等举报投诉服务热线,建立举报机制,努力构建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关企业大力支持、普通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齐抓共管,完善机制。要在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切实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五)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区政府将适时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部门推诿敷衍、群众和媒体反应强烈的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公开挂牌整治,明确责任时限,督导整改到位。对清理整治行动中执法不严、履职不力、故意“放水”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区成品油市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高春意 王彤伟
联系电话:0335-7169219
电子邮箱:fnxswjzfd@126.com
附件:1.秦皇岛市抚宁区成品油市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2.抚宁区“黑加油点”摸排情况统计表
3.抚宁区油罐车摸排情况统计表
4.抚宁区自储自用加油站点摸排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秦皇岛市抚宁区成品油市场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朱志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李海龙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孙连楼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惠兴国 区公安分局副书记
成 员:韩伟光 区应急管理局副科级干部
张建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怀春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建军 区资源规划局城乡规划发展中心副主任
于林辉 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卫东 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洪波 抚宁镇副书记
高 阳 坟坨镇武装部长
赵宏伟 留守营镇副镇长
徐 彪 榆关镇副镇长
王 贵 茶棚乡二级主任科员
汪 泳 台营镇副镇长
袁文盛 大新寨镇武装部长
周海鑫 骊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孙连楼同志兼任。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