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字〔2022〕6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延长邱营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时间的通知
区发改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税务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及相关单位: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解决该片区冬季清洁取暖及健康大街东西贯通工程遗留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邱营片区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为东至胜利路,西至长征路,南至金南街,北至生态环境局南侧小路的闭合区域,不包含二中家属院及县委垂直楼家属院,具体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请暂停办理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改变房屋或土地用途;分割转让房屋,分户、户口迁入;办理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房屋租赁;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暂停办理期限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征收工作总体安排,现将暂停办理时间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