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政办字〔2023〕25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2023年采暖季劣质散煤置换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2023年采暖季劣质散煤置换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
2023年采暖季劣质散煤置换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劣质散煤治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以农村散煤治理和冬季清洁取暖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进一步改善全区空气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对我区暂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和边远山区(禁煤区以外的台营镇、大新寨镇、坟坨镇、茶棚乡境内),持续加大劣质散煤排查管控力度,确保实现劣质散煤禁烧,农户对已储存的劣质散煤,主动上交、进行置换,为全区空气质量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二、置换标准
按照1吨劣质散煤置换1吨洁净煤的比例进行置换,每户置换量不超过2吨,每个乡镇置换目标任务为400吨,全区置换总量不超过1800吨。置换的劣质散煤不得掺杂砂石等杂物。
三、重点工作
(一)各乡镇负责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劣质散煤的入户排查及置换工作,入户排查现场要严谨,执法人员必须持证并到场两人以上,现场制作检查笔录,执法记录仪要全程录像,入户排查登记表、置换台账要填写规范。
(二)各乡镇负责将用于置换的劣质散煤运送到区发改局指定处置存放点,同时与区发改局做好质量核实、数量计量等签收交接工作。置换的洁净型煤由各乡镇负责运送回本乡镇并做好分发工作,洁净型煤款和运费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三)鳏寡孤独等困难群体优先进行置换。
(四)农户主动上缴的劣质散煤给予置换,被动收缴部分不予置换。
(五)区发改局负责对置换回收的劣质散煤进行处置。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是本辖区劣质煤置换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建立详细台账,统筹协调相关工作。要避免置换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大协调配合。区发改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做好劣质散煤置换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要积极做好业务指并配合各乡镇做好散煤置换工作。
(三)广泛宣传发动。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等多种新闻媒体平台,同时配合“线下”发放明白纸、悬挂横幅等形式,多途径宣传劣质散煤置换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清洁取暖,确保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