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参保企业职工退休核准(正常退休)
【审批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有关规定;《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冀劳社[2006]67号)等有关规定。
【办事程序】
受理→审核→核准
【申报材料】
1、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
2、职工本人档案;
3、按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特殊情况研究审定后审批。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址】
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区政府三楼人社局工资福利股
【工作时间】
夏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冬令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335-7129180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335-7129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