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据《价格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河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前期成本调查的结果,研究起草了《抚宁区发展改革局关于骊洋水务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的定价方案》,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1.公示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12月6日。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建议整理吸纳,请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有关意见建议,请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2年12月7日前反馈至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
邮寄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迎宾路180号,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邮编:066300)
电子邮箱:fnfgjjgk@126.com
联系电话:0335-7169270
附件:《抚宁区发展改革局关于骊洋水务公司自来水销售价格的定价方案》
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7日